〔记者李雅雯/台北报导〕劳动部规划修正“违反劳动基准法裁处罚锾共通性原则”,内容细节首曝光。考量台湾微型企业多,劳动部拟以“不知者无罪”让未满5人事业单位在违反劳基法时可视情况减轻罚锾或免罚;另拟让雇用劳工人数满200人以上的上市柜公司加重其罚锾到法定罚锾最高额二分之一,将该部分写入裁处原则。
劳动部在4月中旬和各县市政府、经济部等辖下单位召开会议,针对“违反劳动基准法裁处罚锾共通性原则”修正内容进行讨论。劳动部考量雇用劳工人数未满5人的事业单位,因为其大多没有专业人资人员,故拟援引行政罚法第8条“不得因不知法规而免除行政处罚责任。但按其情节,得减轻或免除其处罚”和行政罚法第18条,让未满5人的事业单位可依违法情节减轻罚锾或免受罚。
“违反劳动基准法裁处罚锾共通性原则”最近一次修正为去年10月,当时将上市柜公司有违法加班、轮班间隔不足11小时和未有例假七休一等违法事实时的罚锾抓为5万元起跳纳入裁处原则。劳动部本次拟再进一步修订,由于雇用劳工人数200人以上的雇主或事业单位,大多设有专业人资人员,为了提高其法遵义务,只要是“上市或上柜者”或者是“雇用劳工人数满200人以上者”,违反劳基法将可处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且可加重其罚锾至法定罚锾最高额二分之一。
劳动部强调,现阶段尚在汇整意见资料中,修正细节待研议,所有细节都尚未定案。劳动部今年劳检方针为“微型企业以访视辅导取代劳检”,劳动部并轨拟修正违反劳基法裁处原则,该修正内容预计时程为6月可上路。
对于政府拟轻罚或免罚微型企业,有人认为台湾社会微型企业多,劳动法规多如牛毛,先指导和辅导会比直接开罚来得好;另也有人认为,弄懂劳动法规本就是雇主的责任之一,不该将其违反劳基法的风险转嫁给政府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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