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立院三读 月薪未达4万职缺禁“薪资面议”

楼主: iondrag (大侠最爱隔日冲)   2018-11-10 00:05:18
※ 引述《magic704226 (梅姬?没鸡?傻傻分不清楚)》之铭言:
: 立院三读 月薪未达4万职缺禁“薪资面议”
: https://goo.gl/g6FxC1
: 为杜绝薪资面议,立法院院会今天三读修正通过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明定经常性薪资未
: 达新台币4万元的职缺,雇主应公开揭示或告知求职者薪资范围,违者最高处30万元。
: 为保障国民就业机会平等,立法院院会下午三读修正通过就业服务法部分条文。明定未来
: 雇主在招募或雇用员工,职缺经常性薪资未达4万元,应公开揭示或告知其薪资范围,违
: 者可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 提案的国民党籍立委林为洲表示,各大求职网及报纸求职广告,雇主常以薪资面议做为薪
: 资待遇条件的叙述,求职的社会新鲜人面对资讯不对等,通常会被压抑薪资,工作权受损
: ,薪资面议等于是低薪帮凶,损害劳动市场发展。
: 他说,根据劳动部统计,台湾目前平均起薪约为2万6000元,最高者为3万6000元,因此以
: 最高平均起薪为基准,并设定4万元以下须公告或通知求职者最低薪资,以杜绝薪资面议
: 资讯不对称的情形发生。
: 另外,现行第5条条文规定,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语言、思
: 想等为由,予以歧视。国民党籍立委陈宜民认为,部分雇主在招聘与面试时,要求求职者
: 提供星座、命理、血型等与工作表现无关的项目,造成具某类特质的求职者失去与他人公
: 平竞争的机会。
: 修正后条文也增列雇主对求职者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星座、血型为由,予以歧视。违者
: 可处30万元以上、150万元以下罚锾,经处以罚锾者,地方主管机关应公布姓名、名称、
: 负责人姓名,并限期令其改善,届期未改善者,应按次处罚。
: 陈宜民在三读后发言表示,消费者走到超级市场,可以清楚看到每一个同质类商品的价格
: ,
: 但今天台湾的就业市场,就像一个完全没有标价的市场,没有人知道面议后的薪资数额是
: 否
: 为市场行情,造成恶性循环,为什么不让雇主也加入到竞争人才的行列,请不到人才,企
: 业
: 就该提高薪资。
: p.s.
: 这有用吗?
: 薪资范围:22k~100k也是公告薪资
1.今天你应征一个写薪资面议的职缺,也拿到offer
结果开出来只有22k
请问你如何证明这个offer当初写"面议"
2.现在一堆职缺,征才条件写很高,比如月薪5~7万
但是你去应征核薪出来还是只有28k、30k
你也拿公司没辙
我看干脆以后大家都把"面议"改成"月薪10万以上"
反正最后核薪还是走公司的内规
总之这个法案跟赖神"呼吁老板加薪"的味道有87%像
作者: asamiakio (ASAMI)   2018-11-10 00:09:00
有不少种方法啦,成不成事还是在人,至少有一项工具可以用了。社会上有早餐店杀手,但也有乖乖领96元时薪的人。
作者: haleyye (毛怪)   2018-11-10 00:10:00
他4万以下必须公告最低薪资,是有个地板可以看,还是有益的
作者: justin037666 (5421)   2018-11-10 00:14:00
1.请善用截图。2.这样算诈欺吗?
作者: asamiakio (ASAMI)   2018-11-10 00:22:00
说实在,一般遇到offer letter放鸟,大部分板众都会说都是假的,但也有人打官司胜诉。你如果一直帮对方找借口,那当然成不了事。鼓吹失败的声音很多,真的不太需要再多一声。
作者: TllDA (踢打)   2018-11-10 00:25:00
有用阿 你可以上PTT发文烂公司广告不实总之再好的法案 遇到台湾人(无论劳资方)都会转弯
作者: clv (慢慢習慣成為大叔)   2018-11-10 00:35:00
有法总比没法好 不晓得批评的人在想什么
作者: ck940560 (しけ)   2018-11-10 00:46:00
最低薪资少于四万不能写面议,所以你去应征个写面议的最后拿到的offer不到四万就能去检举他,这样很难懂吗
作者: TBBT1 (TBBT)   2018-11-10 00:54:00
那原po是否有任何实质建议可供参考呢?
作者: lolitass (嘿)   2018-11-10 01:09:00
那天能出来教大家怎样检举会成功 我再推回来立委是不少没用的人没错 所以不要跟他们一样 从多说点有用的东西开始如何
作者: vatog (...)   2018-11-10 01:16:00
才刚3读 都还没人检举过 你为何这么肯定检举难成功?
作者: gametv (期待着今天)   2018-11-10 01:27:00
你有检举过薪水跟招募广告不符?
作者: steve1012 (steve)   2018-11-10 01:42:00
这种最好笑 就算他立法最低薪资四万 你大概也会酸重罚五百
作者: wrt (一片小蛋糕)   2018-11-10 02:16:00
至少104就可以啦
作者: egnaro123 (原po是大叔)   2018-11-10 02:23:00
这位高手头脑清楚,进版的口号=>独立思考,赞!
作者: ahlolha (啊囉哈)   2018-11-10 03:19:00
0分跟30分还是有差别 难道要永远0分?
作者: SWQLovE (神奈)   2018-11-10 03:28:00
现今社会就是不乏这种唱衰高手 永远都往悲观的看
作者: faniour (å®…å®…)   2018-11-10 04:04:00
有些人不管什么时候都只会批评跟抱怨
作者: Eric0605 (我还有点饿)   2018-11-10 04:32:00
现在回去检举人不少 就算不成功公司也会烦而且还可以上媒体投诉
作者: mathrew (Joey)   2018-11-10 06:19:00
好啦 我知道问题还很多 但总是算有进步吧不然大家继续N 是有比较好吗酸民不就是标准的代表 多做多错 少做少错 不做都不会被骂然后大家继续摆烂 工作上也抱怨隔壁的都不做事 爽领
作者: ULISS (查无此人)   2018-11-10 07:17:00
努力帮资方找漏洞? 而不是设法推行进步的法令?
作者: nogahiel (天上的诱惑)   2018-11-10 07:48:00
未达4万不能写面议,不就是4万以下要写出一个数字,这到底哪里不好?
作者: overhead (overhead)   2018-11-10 08:51:00
如果永远停在0分,而非进步到30,又怎么可能未来进步到80?台湾不缺你这种阻碍进步的人
作者: sanderswu (爽啦)   2018-11-10 09:24:00
你怎知检举会不成功?
作者: shimimay (无悔猫☁)   2018-11-10 09:25:00
就跟检举广告不实一样,也是很多重罚案例呀
作者: sqt (深海)   2018-11-10 09:37:00
有法总是比较好.多项保障.多鼓励.不用一直酸
作者: princeyu (prince-)   2018-11-10 10:07:00
很难所以什么都不作,有比较好?这至少是跨出第一步
作者: acidrain (一作品一本命推广)   2018-11-10 10:33:00
多没用? 科技业追求量化 拿出数据啊?
作者: tomxxx (tomxxx)   2018-11-10 11:21:00
进步是要慢慢来的 多点鼓励少点无意义的批评好吗
作者: vnw3 (圈圈圈)   2018-11-10 11:28:00
还没有详细的法律条文,你就在吵举证,照你逻辑,应该不用法律了,都有漏洞钻,举证都不容易
作者: kkithh (kkit)   2018-11-10 20:06:00
想做事还会被骂,学那些都不去开会的立委就好领薪水打混就好,法案都不审不提还不用被你骂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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