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竹科公司服务了7年,但是现在找到新工作
大约是8月走,不过公司是周年制,我7/1到职日
所以我7/1号可以拿到新的特休15天。
Q1: 我可以在7/1号 预告一个月离职然后把15天特休直接排一排
放到离职那天吗,可以排不连续的就是不想给公司换钱
因为我的主管说按照"劳基法"是可以不给予放特休 说会影响到营运
因为我算部门最资深我老板一直想要凹我做事情,看起来他想凹到我离职那天
他是说 我可以的话甚至想直接给你换钱 特休一天都不给你放
Q2: 我可以故意一直请病假吗 从6月开始 我今年没请过病假 我看系统说有30日上限
我可以每天都去看中医,我查劳工局他是说只要有健保证明都可以算病假,
公司可以挡有病假证明的假单吗??? 假如连续请30天有合法吗(但是30天都有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