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原PO的公司已经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
心里歧视就算了。
更糟糕的是他竟然在大庭广众下说出来。
如果都已经决定认输转调部门了,对方还一直逼进。
应该考虑去劳动部申诉。
有录到音当然最好,没录到音,到时候劳动部的人约谈其他同事。
应该总会有几个出来替你作证。
就算都没人愿意做证。这些事也够那烂处长烦的了。
何况他只是个‘处长’。我想大老板要挑选人继续往上爬时,如果下面手下惹出
一堆麻烦,也许也会列入考量吧。
处长的妈妈没生小孩哪来的处长。
处长如果有结婚,他老婆就不会遇到类似的事吗?就不能将心比心?
也许处长老婆不必上班。那是因为他钱赚的多。钱赚多的不能体谅
钱赚少的人的辛苦还要排挤、挖苦。
贴个性别工作平等法的连结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AT0201.aspx?lsid=FL015149
作者:
Eric0605 (我还有点饿)
2018-02-11 21:09:00推
作者:
gametv (期待着今天)
2018-02-11 21:27:00推这篇文,但十之八九原PO不会这么做....
作者:
moboo (我是陈米布)
2018-02-11 21:34:00所以台湾职场才会这样烂啊,人家国外性别平等的环境是告出来的
作者: seafloor (人生就是这样) 2018-02-11 21:36:00
台湾处分这么低 不会怕的~
作者: EyeOh (艾欧) 2018-02-11 21:36:00
推 给他死
作者:
easyman (oops)
2018-02-11 21:43:00如果法律规定, 有请育婴假, 政府出钱补人力才比较有用,不然对中低阶主管来说,就是少个人
作者:
arnys (我不要当学弟)
2018-02-11 22:23:00什么都要政府补助...那愿意多缴点税吗
作者:
luche (luche)
2018-02-11 22:51:00台湾很多法律没罚则或没什么罚则 提告看看最后谁倒楣 呵呵
作者:
wj1009 (wj1009)
2018-02-11 23:54:00有听过官官相护这句话吗?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18-02-12 01:45:00
会少个人还不是喜欢让人力常态过载的恶习
作者:
GarnettC (OHMYGOD)
2018-02-12 09:50:00推
作者: furio (void) 2018-02-12 10:25:00
真正可怕的是嘴上说不影响,再用工作分配跟绩效桶人的原原PO这种白目主管反而好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