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原PO的公司已经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
心里歧视就算了。
更糟糕的是他竟然在大庭广众下说出来。
如果都已经决定认输转调部门了,对方还一直逼进。
应该考虑去劳动部申诉。
有录到音当然最好,没录到音,到时候劳动部的人约谈其他同事。
应该总会有几个出来替你作证。
就算都没人愿意做证。这些事也够那烂处长烦的了。
何况他只是个‘处长’。我想大老板要挑选人继续往上爬时,如果下面手下惹出
一堆麻烦,也许也会列入考量吧。
处长的妈妈没生小孩哪来的处长。
处长如果有结婚,他老婆就不会遇到类似的事吗?就不能将心比心?
也许处长老婆不必上班。那是因为他钱赚的多。钱赚多的不能体谅
钱赚少的人的辛苦还要排挤、挖苦。
贴个性别工作平等法的连结
https://laws.mol.gov.tw/FLAW/FLAWDAT0201.aspx?lsid=FL01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