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o (Theo)》之铭言:
: 小弟朋友是土城分局顶埔所员警,代Po回文:
: 您好!
: 我是土城分局顶埔派出所员警
: 关于您反映的事项,该案件本所已办理完成并陈报本分局,移请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
办
: 。当事人若有其他需要协助,请来电本所(02-22681220),感谢您的关心。
10/1晚上,鲁蛇我弄了一个警政署范本,同时寄信给警政署信箱 #1PqGjPCt (Tech_Job)
感谢几个乡民帮忙寄信,至少5~10位
10/4 2017年10月4日 下午6:41 收到回复,有寄的应该都是收到相同回复
X先生(小姐)您好:
您于106年10月2日寄给署长的电子邮件,提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员警受理案件疑有疏失1
事?
本案本署已派员查处,调查结果会再回复给您,谢谢您的来信。
之后就是这个警察回文,时间感觉很凑巧
其实中间过程有诸多疑问,我的疑问是
(1)9/1就受理,受理侦并侦查,送检调,一般不是都先送分局侦查队,
侦查队会先看笔录是否完整,不完整会再找当时人去分局补充第二次笔录
之后才是分局侦查队送检调
派出所直接送检调,这在一般情况会发生?
(2)一般来说,通常是有确切证据,或调查非常明确(确定违反哪一条法律)
才会送检调,但这过程,当事人都不能看监视画面?
举例:屁孩乱告,一般做完笔录,只会挡在分局,连送都不会送
或是大陆诈骗,查不到来源,也是会挡在分局
如果真的送检调,最后假设又真的查无不法,不就有点像踢足球,最后踢到黑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