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年收 200W 大大好~
小弟最近和朋友聚会 聊到每间公司好像作法有点不相同
朋友说 因为一例一休的关系 轮班模式有修改 所以HR那边开始动作
一例一休前半年为辅导期 7/1开始 违反则罚款!!!!!
我们的认知是轮班是变形工时 所以无法和常日班比较?
所以相对休假日应该和常日班不对等 这是合理的?
举例来说~ 如果是以四班三轮 工时都是8小时
所以 四班三轮的轮班休假日应该要跟常日同天数?
HR公告的意思是 轮班休假日数需=常日班休假日数
所以多退少补???(公司告知好像是这样 多的要自己请假吐回去)
另外有讨论的空间是 如果改成四班二轮
工时的部分就会违反一例一休? 或者是12小时工作算2小时休息(烂梗了)
但以公司的角度可能这些都是业绩 如果没跟轮班的追朔算是给轮班人员的福利?
因为会牵涉到补工时的问题 还有休假日加班是否只能报10小时加班
如果常日班上班22天*8小时=176小时(月工时)
所以轮班人员工时必须至少176小时 一样多退少补?(多的加班或补休 少的?????)
四班二轮 如果以15天计算 15*(12-2)=150小时 是不是还欠26小时
当然劳资双方都想得利 要怎么取一个中间值
或是四三轮 跟四二轮 有什么方式既不违法又能双赢的?
请问各位大大 各位的公司这方面是怎么协调?
另外就是多休要自己请假补给公司的合理性?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