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移工投诉 硅品迫外劳先出境再入境才续聘

楼主: kof70380 (小隆)   2017-01-11 16:54:41
来源:
http://udn.com/news/story/7240/2223309
原文:
就业服务法52条取消外劳期满出境规定,大幅减轻外劳仲介费负担,但桃园市服务群
众协会今天到劳动部陈情,指控半导体封测大厂硅品,不但未依法在外劳工作期满前二个
月至四个月告知外劳,更疑似与配合仲介业者联合逼迫外劳要先回国才能再入境,由于外
劳若出境再入境,必须缴交钜额仲介费,协会“强烈怀疑”硅品是否也收回扣,要求劳动
部介入调查。
硅品表示,就业服务法52条于去年11月5日生效,外劳期满免出境,但作业细则在同月
17日才生效,在法令生效后空窗期间,劳动部发布解释令,规定于1月4日提出续聘申请即
可,硅品已依法完成申请作业。
桃园市服务群众协会主任田奇峰指出,就服法52条虽对外劳立意良善,但传出很多仲
介要求外劳支付2-6万仲介费争取续聘,如果劳动部放任不管,让不法仲介得逞,52条修法
形同破功。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跨国劳动力管理组组长薛鉴忠表示,要求外劳雇主应于外劳工作
期满前至少二个月前告知规定,是去年1月17日生效,协会今天检举的个案发生在相关办法
生效前的空窗期,但劳动部仍会根据检举内容进行行政调查,若是不可归劳工因素,会以
个案认定。至于仲介指雇主要求外劳先回母国才能续聘,完全违法52条规定;若有仲介以
续聘为由超收仲介费,也会处罚10-20万罚锾,最重可停业。
在硅品工作的女性菲劳A小姐两天后就工作满三年,她表示,她的基层主管认为她工作
表现很好,想留任她,但公司人资却要求她签署同意先回菲律宾再回台湾工作,她来台前
已支付7.5万披索(约新台币5万元),如果回菲律宾再来台湾,听说会便宜一些,但仍要
5.5万披索,她希望可以留在台湾继续工作。
桃园市服务群众协会成员汪英达表示,上周接获硅品公司移工投诉,陆续于于1月13日
到期,公司迟至去年12月底才公告不续聘,明显违反劳动部公告的外国转换雇主准则。
作者: kevin28 (嗯?)   2017-01-11 17:19:00
XD
作者: Bookdaily (And I)   2017-01-11 18:15:00
科科
作者: loveresonanc (fake)   2017-01-11 18:40:00
又是三口人资 唉
作者: fongn (爱克米斯)   2017-01-11 19:06:00
好丢脸喔 台湾大厂耶 没好新闻吗?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7-01-11 20:14:00
好多商机
作者: lookptt (WOW)   2017-01-11 20:42:00
外劳早就该赶走
作者: Numbbreak (狐狸哥)   2017-01-11 21:18:00
QQ
作者: jaywantw (黑松)   2017-01-11 22:04:00
不要拉 很多娶不到台湾老婆的设备靠这些阿劳 解结婚成就啊
作者: qswitch (燕子)   2017-01-12 00:35:00
3口 ㄎㄎ
作者: hohohoyayaya (JKZ)   2017-01-12 00:41:00
想不到三口人资除了做业绩还有其他事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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