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TA (爱文文)》之铭言:
: 假如礼拜天公司叫你来加班
: 公司一直以来都不想给加班费只鼓励员工申请补休
: 请问这样算被拗吗?
: 一天补休的薪水也才ㄧ日的工资
: 加班费是两日的工资
: 所以公司这样搞有没有违法
前阵子有发过类似的文章,其实以目前大部份的公司来说,
补休未必比加班费要差。(有兴趣可以翻翻我之前的文章)
大概是:
1. 加班费没算六日。是月薪/30,但补休如果补得够多,离职前,有补放越过六日,
你就是多赚到六、日的薪水。
所以薪水多了7/5
2. 公司加班费是否以全薪计算。虽然理应用全薪才合理,但现在公司应该很少用
全薪在算加班费吧!? 假设本薪只有全薪的2/3,补休等于是用全薪算,所以
你又多了 3/2。(其实比二倍薪差不多)
另外:
1. 申请加班费先拿到钱比较好!? 不一定,如果你累积的补休到离职前一次放。
等于你是用离职时的薪水在领钱。如果公司有在加薪,加薪幅度比定存好,
等于你把加班费存在公司。(当然前题是公司不会倒)
2. 加班费免税。这点的确是加班费较为胜出的地方。但如果你在工作转换时,有打
算休息几个月,等于你把补休休完(放假等薪水)的那一年,因为你没待满,所以总
收入可能较低,税率也较低。一来一往,也差不了太多。
但有网友提到,补休自动折算加班费,这对星期日去上班的,我想应该是亏的。
(公司有可能折二倍的钱给你吗?)
另外,印象中有看过补休不能归零的判例。有找到再补上来。
所以,除了例假日二倍薪之外,其余的加班费其实在现今奇怪的月薪/30 算加班
费的制度下,都不是很划算。
有一个前提是,公司不会倒,以及公司最后愿意让你放假领薪水。(公司最后
离职时要折算钱给你时,应该要说不要,除非下个工作薪水高很多)
每家公司状况不同,大家还是要自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