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网购标错价不认帐 可重罚50万

楼主: lvprada (败家)   2016-04-12 14:21:37
网络购物标错价引起的消费纠纷频传,但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已审议通过“零售业等网络
交易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修正草案,未来买卖双方确认订单完成后,即使业者发现标
错价,仍须按所标价格照常出货,否则依照“消费者保护法”最高可开罚五十万元,预计
最快五月上路。
回顾过去几年,网络购物标错价事件层出不穷,从知名的戴尔、苹果电脑、灿坤,到西班
牙平价时尚品牌ZARA都有,商品最低下探一折,甚至连原本近十万元的旅游行程,也发生
错标为万元有找的好康,部分业者咬牙照常出货或出团,但部分业者则是意思意思提供折
价券补偿,引发消费者不满,进而爆发纠纷。
消保处修正草案 最快5月上路
行政院消保处简任秘书陈星宏表示,网络购物标错价容易引发消费者一窝蜂抢购,造成业
者损失惨重,有些卖家会认赔乖乖出货,但因为现行“零售业等网络交易定型化契约应记
载事项”允许“企业经营者得于契约成立后二工作日内附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之下单”及
“消费者已付款者,才视为契约成立”,因此有些会以尚未收到钱或其他理由而不认帐。
不过陈星宏指出,“民法”认定买卖双方都同意契约,订单就成立,并无撤销问题,经参
考欧美做法后,请经济部修正部分条文,卖家将负有提供网络交易确认机制与履行契约义
务,也就是在交易流程提供商品种类、数量与价格确认机制,一旦买家确认订购,卖家也
确认无误,订单就成立,若事后发现标错价不可反悔,违者限期改正仍未照常出货者,可
依“消费者保护法”处三万至五十万元罚锾,行政院消保处已审议通过,预计最快五月实
施。
消费者陈小姐说,网络购物标错价是卖家疏失,本来就应该自行承担,毕竟超便宜商品要
视而不见太强人所难,而业者可以反悔不交易,实在漠视消费者权益,新规定可以让业者
处理流程更加谨慎,减少争议。
消费者叫好 灿坤将加强控管防错
Yahoo奇摩电子商务行销部表示,目前法务部门正在了解新规定的细节,暂时不方便回应
;PChome网络家庭说,回归适用于民法及消费者保护法,将可使网站交易制度更合理;灿
坤则说,会尊重政府法令,也会在商品上架前再多次确认售价,避免标错价的情况发生。
电商私下表示,电商自营购物中心较容易去防错或控管,但若是拍卖平台,如何去规范,
恐还得详细了解定型化契约修改内容后再研究。
https://goo.gl/v9wFxD
作者: erik8866 (.人.)   2016-04-12 14:39:00
罚钱比出货便宜啊大公司罚钱也比给加班费便宜
作者: leavefly (leavefly)   2016-04-12 14:52:00
翻译:你标错价就缴钱给大流氓~
作者: kenwufederer (Nash)   2016-04-12 15:24:00
标错价比排废水严重
作者: NightGod (夜神)   2016-04-12 15:56:00
罚3%营业额才够
作者: taurus1981 (麻烦死了)   2016-04-12 16:09:00
结果是员工要赔50万
作者: moyasi (Simple Life)   2016-04-12 16:21:00
明翰3C一个人就好几亿了 怒罚50万是在保护资方吗
作者: cityhunter04 (无聊的乖小孩 )   2016-04-12 16:48:00
这是??关科技业什么事啊?
作者: robler (章鱼丸)   2016-04-12 17:46:00
50万???? 会不会太少? 而且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作者: crazy56 (甩肉ING)   2016-04-12 19:40:00
爽 宁愿罚五十万也不给贪小便宜趁人之危的货色赚一毛
作者: futureBF   2016-04-12 22:15:00
标错价比贪污还严重
作者: hejux   2016-04-12 23:39:00
50万当广告费 挺便宜的 科科
作者: vespa76123 (dream)   2016-04-13 11:55:00
50万打广告 = 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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