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一季都会拨600元给每位员工当作部门聚餐的费用,所以一年总共有2400元。
而我们部门是新成立的,与其他部门共同给同一个秘书负责。
根据其他部门的传统,上面提到的钱不会拿来聚餐,而是拿来当作每周五的下午茶费用。
因为每星期都要吃,所以一定不够,因此秘书要求每个人每年都要自掏腰包1000元来补。
我们部门有的人反对,有的人没意见,我是属于反对的人,
我的想法是600元吃完就不用吃了,这样应该就没问题吧,
但是祕书觉得,因为他要管那么多部门,万一当中有的人不吃这样他会很不方便,
而且假如不参加下午茶,2400元就要充公,周五休假的人当天费用也充公。
部门内有些人虽然反对,但是不敢讲出来,只有少部分人提出,包括我,
只是这样就有被黑的风险,因为大老板会认为这样就是不团结,
以年薪来看,1000元确实不多,但我还是觉得这做法是不对的,
想要享受这项公司福利,必须先自掏腰包1000元,感觉有点奇怪。
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各位的想法是如何呢?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