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我这情况算是非自愿离职吗?

楼主: signal180 (123)   2014-09-25 16:22:41
※ 引述《signal180 (123)》之铭言:
: 我原本的工作内容,老板后来又给我新增加工作loading
: 我跟老板反映说新没办法同时把两份工作内容做好,希望能只做我原本做的
: 结果老板今天打电话来臭骂我一顿
: 还说你是一个职员 凭什么跟一个总裁这样讨价还价,你这是什么工作态度 等等
: 他又说 : 今天下班前决定并回复他要不要接下新指派的工作 (包含原本的工作内容)
: 如果不接的话,就是1 months notice
: 请问这样算是非自愿离职吗?
: 谢谢各位
星期二那天 老板就确认我的离职
然后预告时间就是从24日开始生效 为期一个月 到10/23
我可以领到10/1~10/23 的预告工资
我有查过劳基法相关条约
第17条
雇主依前条终止劳动契约者,应依左列规定发给劳工资遣费:
一、在同一雇主之事业单位继续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之资遣费。
二、依前款计算之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一年者,以比例计给之。
未满一个月者以一个月计。
第18条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劳工不得向雇主请求加发预告期间工资及资遣费:
一、依第十二条或第十五条规定终止劳动契约者。
二、定期劳动契约期满离职者。
因为我有跟公司签合约 其中一点提到合约终止的条件:
双方两造有权终止合约
(1)提前一个月告知
(2)或直接以一个月薪水代替
Q1:请问如果我是非自愿离职,又根据上述与公司签的合约
除了那10/1~10/23之薪水,我还能领一个月平均工资之资遣费吗?
Q2:去年11月我的老板发信说如果我11月到今年四月的业绩有达到半年目标的90%
我可以有5%的月薪加薪
(5% salary up if half year target is reached by 90% or above)
但我后来发现我有达到90%以上 但公司都没给我加薪
在我离职前 我可以跟主管要求补足5月以后的薪水差异吗?
因为同事说老板总是站在优势,他可以说他后来有调整之类的 (但都没有信件可证明)
所以我提这个,只会让他更pissed off,
毕竟我已经因为拒绝他的职务安排而让他资遣我了
以上问题 请版上前辈指点
谢谢
作者: HandsomeTom (小神童)   2014-09-25 17:19:00
他没理由资遣你,告他
楼主: signal180 (123)   2014-09-25 17:25:00
但其实我是想被资遣的... =.= 我想领失业救济金因为短期有金钱压力及下一个阶段的人生规划
作者: yurikim   2014-09-25 18:29:00
真的吗 我还以为只要给资遣费编个业务缩编就可以资遣了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4-09-25 19:08:00
你现在走的话拿的10/1~23的就是预告薪资了吧,怎么会再有一个月?
楼主: signal180 (123)   2014-09-25 19:43:00
一个是预告工资,另一是资遣费啊!这也是我想厘清的问题
作者: xxxcat (喵凹~~)   2014-09-25 20:59:00
请问公司名?
作者: chucklee (..)   2014-09-25 21:04:00
Q1:资遣费(新制要看劳退条例)和预告工资都可以拿
作者: tzeru (Roger)   2014-09-25 21:05:00
新制每满一年只有半个月的薪水
作者: chucklee (..)   2014-09-25 21:05:00
合约内容其实就是劳基法的预告工资 可能没办法拿两份Q2:可以跟老板提,如果老板不给你又想要拿准备相关证明(通知信、业绩证明和薪资单)去劳工局申请劳资争议调解,可以找电资工会咨询
作者: yudofu (豆腐)   2014-09-25 21:40:00
预告薪资跟遣散费是分开的,当然可以要,跟你有没有拿10月那一笔没有关系,你要拿到非自愿的证明就好了
作者: n131419 (很老的大三)   2014-09-25 22:10:00
资遣费跟预告工资 都可领啊
作者: balius (爱喝鲜奶茶)   2014-09-26 08:07:00
建议跟当地劳工局先询问一下,看合约是否与法规有牴触若有的话那还是要照法规内容来走,不要被资方牵着鼻子走
作者: rockSHAME (落榜的中正网军)   2014-09-26 09: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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