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离职天数问题

楼主: ellipsed (ellipsed)   2014-09-12 00:06:13
※ 引述《ellipsed (ellipsed)》之铭言:
: 在下对于劳基法规定的离职天数有所疑问, 希望可以寻求解答...
: 根据劳基法规定, 到职3个月以上而未满1年者, 须于离职日10天前提出离职,
: 而到职1年而未满3年者,须于离职日20天前提出离职,
: 在下最近恰好即将到职满1年,若在满1年的2~3天前提出离职, 那么需在10天还是20天后离
: 职, 才不会违法呢?
: 感谢各位先进
小弟想再请教一下,
告知离时程, 并进行任务交接后,
假设中间主管以工作做不够完整,
凹延后离职时间的话, (有可能会卡到下一份工作报到时间)
该怎么做呢?
届该日(告知的离职日期)之后不再来上班, 可行吗?
会拿不到离职证明, 或者离职证明被乱写, 甚至原公司故意晚发离职证明吗?
如果是这样, 该如何自保呢?
感谢各位先进赐教!!
作者: SmallBeeWayn (喵喵叫的蜜蜂猫)   2014-09-12 00:32:00
依法不用来,依人情就看要求合不合理了
作者: x123392003   2014-09-12 04:26:00
列移交清册,详细列出交接项目及交接日期。提早发MAIL给主管+大主管+人事,请他们有意见就提出然后打印纸本,请长官指定接收人,照时间执行及签名
楼主: ellipsed (ellipsed)   2014-09-12 09:15:00
感谢!!
作者: zhi5566 (协志 5566 最棒)   2014-09-12 13:40:00
离职就是好聚好散 公司硬拖 就找劳资调解 很快就放你走
作者: DrTech (竹科管理处网军研发人员)   2014-09-12 19:24:00
法律条文清清楚楚不信,在那信烂人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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