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jito777 (Mojito777)》之铭言:
: 公司已经连续一个月在周六安排演讲要员工参加
: 公司有给加班费,但如果有事不能参加必须找到其他同事替补
: 如果没到又没找人替补,部门助理说会被提报,列入年终考绩...
: 周六日对我来说是家庭日,完全不想赚这种加班费,
: 请问大家遇到这种情况有办法反制吗?
有方法,但也不算反制。
劳基法第42条: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之工作者,
雇主不得强制其工作。
公司有给加班费,想必也承认这是加班。所以不想去时,就附上“正当理由”寄信
给主管,并留下记录。按照法律,有做这个动作以后,雇主不能强制你来听演讲。
等到年终,如果认为公司因此给你比较差的考绩或年终奖金,可以提劳资争议。但
困难在于如何证明考绩差是因为你没去听演讲?除非公司笨到在考绩理由上写因某
月某日不配合听演讲。虽然42条没说雇主不得因此而不利益对待,但就其精神而言,
提出劳资争议甚至诉讼有机会赢,前提是雇主承认因为你不听演讲而不给你好考绩。
但九成九没有雇主会承认。
结论:看你在意什么?如果只在意不想听演讲,那附上正当理由就能不去。
如果不想听演讲又在意考绩或年终?不好意思,法律上几乎无解。只有透过工会跟
雇主协商争取演讲可自由参加。公司没工会?自己组一个,或者多找些人加入电资
工会,让电资工会取得跟雇主的谈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