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只有一个 工作可以再找”/日月光员工赞成停工 网友赞英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dec/15/today-life2.htm
〔记者葛祐豪、陈文婵、周敏鸿/综合报导〕日月光污染事件扩大,工会担忧K7厂一旦遭
勒令停工,五千员工的工作不保,生计堪虑,于是发起连署捍卫工作权;但有员工贴文指
签不下去,强调:“恐沦为失业员工的我,绝对赞成停工~台湾只有一个,工作可以再找
。”获得大批网友赞声支持。
签不下连署捍卫工作权 工会:尊重意见
日月光工会常务理事庄瑞文指出,K7厂员工有五千二百人,一旦停工,客户势必转单,业
务紧缩,至少五千二百个家庭受影响。工会前天召开理监事会议后,认为高市府应给日月
光一段时间改善,若裁决停工,工会将提出陈情。工会发给员工一封内部信,指各厂房的
守卫室设有签名连署处,呼吁员工不要再沉默。
自称日月光员工的ksman,在PTT高雄板贴文,强调签不下去,“工会基于保护员工的
心情没有错,错的是这间公司死不认错。”“我明年要结婚,当然怕失业,不过当我想到
公司赚的黑心钱,要用大高雄下一代的子孙来还,我真的感到可耻! ”
文章引发大批网友的加油声浪,称赞他是英雄、真男人,支持他捍卫生活环境的决心。有
网友质疑他的身分,ksman立刻补上日月光员工证与公司异常条证明单。
庄瑞文说,尊重个别员工的看法,连署没有强迫性,且连署是捍卫劳工权益,不表示赞同
公司排放废水的作法。
劳工局:停工期应给工资 劳团批血汗工厂
经济部加工出口区管理处表示,尚未收到日月光放无薪假或裁员的计画书。高市劳工局副
局长李焕熏说,停工期间工资仍需照给,但若停工期间超过一个月,雇主可以依劳基法第
十一条终止劳动契约,给予资遣费。
台湾电子电机资讯产业工会和桃园在地联盟,昨天到日月光中坜厂大门前声援“立即停工
,薪水照给”诉求。产业工会秘书长林名哲等人说,日月光中坜厂今年因没有让劳工按规
定上班七天休一天、超时加班被裁罚三次,是不折不扣的血汗工厂。日月光公司派员了解
这项声援活动的诉求,但相关人员都不愿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