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公司不合理的规定
1.年资满一年者,给三天假;满两年者;给五天假;满三年者;给七天假....接下来的
年数我就不继续打了,因为我算是少数能在这家公司待满三年的另类老鸟。至于其他
老鸟都是股东,所以他们也就不会对这规章有多大意见
2.福利金每月600,一整年下来没啥福利,唯一的员工旅游呢,鬼岛内两天一夜,正确来
说,应该是一天半,把你带到指定地点后,放生不管你。刚到公司时,对于这福利金的
额度十分感冒,周遭的朋友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没有这么夸张的福利金,以前待
在[只有XX,没有讯息]这家公司,也才收167块...
今年到了年底,才再讲要办员工旅游,重点没有福委会,要员工想地点,由于公司员工
都知道这都问假的,所以也没人鸟行政,最后行政竟说出了一个夸张的行程,[台北自
由行],意思就是公司出[台铁]票价,让你搭火车去台北,后面行程自己处理........
一年7200的福利金,就是出两张自强号的票让你去台北看天龙人
更夸张的来了,到最后没人想去,行政说把今年的旅游改至明年,那请问明年是否要
办两次员工旅游.......@@!,当然公司不会这么好心提这这旅游要怎么"算"
3. 5/1劳动节,规定不能放假,而且还把规定写章规章内,但重点来了,在我刚进公司的
第一年没有这项规定,第二年5/1刚好是礼拜天,也就没去注意这节日,到了第三年,
员工都在讨论要不要放假时,老板寄了封信给特定资深员工,说明为啥不放劳动节,还
扫描规章给我们,但我去求证此份档案后,发现与之前的公司规章不一致,显然被动过
手脚
以上这种情况,各位乡民会怎么面对;若在南部薪资给你多少,你会选择隐忍而不出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