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已经拿到A公司的Offer 且已经申明要报到
但OFFER中只强调薪资、有试用期及报到时间
让我觉得很没保障,约又不先给我看,到时如果试用期不给走或不给薪甚至要赔偿怎么办
但公司要求报到当天才签约,若B公司在A的报到期前给口头OFFER的话,
那我是否可以直接不去A公司报到?
还是说可在A公司做个几天,等B公司正试给OFFER的话再行离职
但这样对A公司来说好像感觉不好 而且新鲜人这样好像也不洽当
还是看报到当天合约内怎么规定?
(如果报到当天看合约内容不满意我可以不签走人吗?)
职场新鲜人请教各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