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老总抓奸 求偿千万…获赔50万
【联合报╱记者高宛瑜、王慧瑛/新竹市报导】 2012.09.23 02:33 am
竹科某电子公司老总的妻子和另家科技公司蔡姓董事发生婚外情,早就怀疑妻子出轨的老总报警抓奸,求偿1千万,法官审酌提告的老总年薪近3百万,蔡4百多万,双方都为留美硕士,判蔡应赔50万。
被戴绿帽的这名老总50岁出头,3年前接任这家电子公司总经理,在科技界小有名气,事业得意,夫妻俩却感情不睦,两人同住但分房睡,平日少有互动。
蔡姓董事年近50,与老总妻子是昔日同事,女方40余岁,气质不错,因婚姻触礁,与蔡走得较近发生恋情。
判决指出,去年3月间,这名老总察觉妻子外出前神色有异,找来征信社跟监,发现妻子与蔡到汽车旅馆报警抓奸,警方在房间内查获可疑卫生纸等证物。
这名老总面对妻子劈腿,怒不可遏,控告妻子与蔡妨害家庭,新竹地检署侦查时,老总撤回对妻子的告诉,并对蔡另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部分,新竹地院判蔡3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民事部分,老总主张,蔡介入他婚姻,让他痛苦万分,求偿精神抚慰金1千万。蔡自认理亏,透过律师希望和解,但无法接受千万“天价”,和解不成,最后交由法官判决。
蔡担任科技公司董事、顾问,长年在国外,他的委任律师出庭时指出,男女感情属个人自由权,许多国家对外遇问题已除罪化,指求偿千万不合理。
法官审酌双方身分地位,这名老总月薪约廿万,年薪近3百万,蔡姓董事年所得4百余万,双方都为留美硕士,赔1千万过高,判赔50万较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