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ydraem (学英文)
2024-09-09 22:48:35今天被校长叫去约谈
然后以公务之便骇人手机
把可告人的证据照片全删光
的骇客上司后来可能怕我举发他
也故意坐在旁边
其骇客之长官直接的在我面前
向校长否认他的犯行
很会演戏会说话的人
我只能说
被害者总是少数人
而且被害的事实通常不会发生在台面上给人看
所以被害者只能自己在心里哭
除此之外,
还要忍受加害者四处诬告
因为通常都是先讲先赢
所以受害者还会被人视为疯子
更甚者还会被视为不适任教师
身为受害者超过20年的我
现在只能说
加害者之骇人精,希望你们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