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教团忧奖惩准则增性侵风险 教部:不能笼统

楼主: zkow (逍遥山水忆秋年)   2024-05-01 21:46:50
教团忧奖惩准则增性侵风险 教部:不能笼统惩处
2024-05-01 18:43 中央社/ 台北1日电
国教行动联盟今天指最新公布的国中小奖惩准则,恐使师长无权干涉学生“放闪”,增加
性侵风险。教育部则澄清,是要求学校明确规定惩处要件,不能只有“行为失检”等笼统
概念。
教育部于4月30日公布“国民小学及国民中学学生奖惩准则(以下称准则)”,针对违反
服装仪容、情感关系及违反学生在校作息规定的管教惩处,订定全国一致性规范。
国教行动联盟今天上午发布新闻稿,质疑准则第11条的规定,恐让学生认定师长无权干涉
校园中“放闪”等亲密接触行为,不利于国中小教导身体界线、身体自主权和尊重的概念
,也增加性侵、性骚扰的风险。
对此,教育部今天傍晚以文字回应中央社,准则第11条明订“不得仅以情感交往、情感关
系暧昧、情感行为不检或其他空泛笼统之概念作为惩处要件。”是指学校须明订惩处要件
,不能仅以空泛笼统的概念(如人际互动、行为失检)作为要件。
教育部表示,学生未遵守性别互动分际,学校在保护身心安全的原则下,仍可在校规中订
定相关惩处规定。
去年(民国112年)5月,新北市南山高中以2名男女学生互动亲密为由,记2支警告,学生
认为“禁爱令”违法,请求救济成功,警告撤销。教育部当时就曾发函各县市政府,要求
督导所属学校检视校规,不能笼统地将情感交往、情感关系暧昧、情感行为不检或类似规
定,作为惩处要件。
另外,国教盟今天也质疑准则16条、26条规范校长“得”聘学生代表担任奖惩会委员,但
这类会议涉及保密义务,依刑法规定18条规定14岁以下人之行为不罚,满14岁未满18岁可
减轻其刑,难以要求学生委员负起保密义务。
教育部则解释,这项规定是依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让学校在考量校园文化发展、学生
智识发展程度下,得(法律中的“得”指“可以”,不具强制意涵)聘学生代表担任奖惩
会委员,进而在会议中权衡学生的意见。
教育部表示,学校须在会议规范订定保密规定,并向委员加强宣导并落实执行,避免祕密
外泄。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7936111?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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