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私中提叙问题

楼主: rucycat (露西)   2023-09-13 13:18:25
各位前辈教安:
想请问一个情况
假设如果任职于某年8/1~隔年7/1
这样算满一年的年资可以提叙吗?
我在网络上有查询到一个释义:
释四、“公立学校教职员叙薪标准表说明”规定服务年资每满一年提叙一级,其
中“每满一年”宜以“月”为计算标准。
教育部 80.8.5 台(80)人字第 41105 号
查“公立学校教职员叙薪办法”第九条规定:“教师于开学上课前应聘到校者,
自学期开始之日起薪;上课后到校者自到职日起薪。”依上述规定,学校教师如
于开学之前到校,即可自八月一日起薪,又本部六十年九月二十四日台(六○)
人字第二二○一四号函释:“考绩年资之计算例以月为准,本办法(公立学校教
职员成绩考核办法)所称‘满一学年’亦以月为准,凡每年八月份到职,服务至
翌年七月仍在职者均视为‘满一学年’,得参加当年成绩考核”,此规定亦系以
月为计算标准。参酌前开规定,有关服务年资每满一年提叙一级之规定,宜以“月”
为计算标准。
想请问不晓得有没有相关经历的前辈可以释疑?
另外,如果是私校,这一题是不是就直接吞了QQ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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