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实习教师板看到推文讨论叙薪,
突然想到自己的情况很复杂,不知该怎么计算,
所以来请教前辈们……
我在96年初任教师,
96-99年共担任公立国中代理教师四年。
接着在100-106年任私立正式教师七年。
然后我辞掉私校,读一年研究所。
108-111年又担任公立国中代理教师四年。
其中,在109年取得硕士资格,并在109学年改叙245级。
这样该如何计算叙薪呢?
因为108年在国立学校叙330,
若是在台北市代理,至少也会跳到410。
但看实习教师板推文提及职务不相等问题,
顿时脑中一片混乱@@
想趁叙薪核定下来前先有个底,
才能知道该怎么核对叙薪是否正确……
拜托有经验的各位不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