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112年后新进公务员退抚方案 采“确定提拨制”
记者 吴绍瑜 报导 发布时间:2022/03/10 12:36 最后更新时间:2022/03/10 13:31
行政院会今(10日)通过明年7月新进公务人员的退抚新制修法 ,将由现行采行的“确定
给付制”改为“确定提拨制”,强制提拨费率为15%,初任人员负担35%,政府负担65%,
适用对象不包含已退休及现职人员。
行政院会今通过“公立学校教职员个人专户制退休资遣抚卹条例”草案、《公立学校教职
员退休资遣抚卹条例》第98条、第100条修正草案,以及考试院所拟《公教人员保险法》
部分条文修正草案。
根据铨叙部日前已提出“公务人员个人专户制退休资遣抚卹法草案”,给付制度方面,
112年7月1日以后初任公务人员者,采行确定提拨制,主要以“强化个人退休金财务自主
及兼顾退休所得适足保障”为目的。
草案规范,设立个人退休金专户,由公务人员于在职期间与政府共同拨缴费用存入该专户
累积孳息,并辅以自主投资理财平台、完善退休金自主管理机制、定期教育训练及税赋优
惠设计等配套措施,使其专户增加孳息,以利维持退休所得的适足性,并兼顾政府财政负
担。
依《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第93条规定,主管机关应为112年7月1日以后初任公务人
员,重行建立新退抚制度,因此铨叙部提出公务人员全新退抚制度规划方案,适用对象
为112年7月1日以后的初任公务人员,不包含已退休和现职公务人员。
考试院指出,初任人员在职期间强制提拨费率为15%,其中由初任人员负担35%,政府负担
65%;初任人员也可自愿增加提缴到个人专户,每月上限为5.25%。个人强制及自愿提缴的
费用,都不计入提缴年度薪资收入课税。
不过确定给付制改为确定提拨制,导致现行退抚基金未来不再有初任人员提拨收入。考试
院说,《公务人员退休资遣抚卹法》第93条也同步修正,退抚基金提早用罄财务缺口,由
政府编列预算拨款补助,保障现职人员及已退休人员领取退抚给与之权益。
铨叙部长周志宏今在记者会上表示,每年初任公教人员大约1万人,个人帐户必须依照年
资来计算,个人帐户所得替代率高于现行制度。教育部人事处长王崇斌表示,每年新进
人员大约3000至4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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