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教师法》修法初审通过 体罚、霸凌不适

楼主: pipiboygay (喜欢男人的男生)   2019-05-01 20:41:55
《教师法》修法初审通过 体罚、霸凌不适任师解聘门槛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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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教师法》部分条文修正、增订草案。新法将不适
任教师分为涉及性别平等案、涉及儿少及体罚霸凌、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其他共4
类。学校的教师评审委员会审理前两类案件时,将增聘学者专家,使教师比率将少于1/2
;另外,教评会解聘涉案教师门槛降低,非重大性平案1/2出席、1/2通过即可解聘,儿少
及体罚霸凌案2/3出席、1/2通过可解聘。
《教师法》部分条文修正、增订草案最大变革在降低教评会中的教师比率,还有解聘时的
出席、通过比率,引发教师团体反对,但家长团体和其他教育团体赞成,立法院讨论修法
时,都引发各团体在场外抗议。教师团体批评教育部不思检讨行政怠惰,任由社会以“师
师相护”攻击教师,让教师陷于“水深火热”。家长团体则要求处理不适任教师时,教师
代表比率应低于1/2,出席及表决门槛也都应从现行2/3降为1/2,若造成孩童重大身心障
碍,应立即解聘。如此结果可视为家长团体达成部分目标。
教育部次长林腾蛟表示,此次修法重点在积极有效、快速明确地处理不适任教师,至于其
他争议条文如教师兼任行政职是否为义务、寒暑假返校、大专教师限期升等等规定都没有
讨论。
林腾蛟指出,各界都很关心学校教评会组成,性平、儿少、体罚、霸凌案比较具体客观,
对学生直接造成伤害,需要外部学者专家处理,所以未兼行政职务教师比率降至1/2以下
。另外,教学不力和不能胜任工作比较主观、不具体,尊重教学专业,教评会内教师比率
可以超过1/2。
依现行规定,教师若涉及性侵害、“重大”性骚扰或性霸凌,经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调查
属实,可以不经教评会就解聘;但若非重大性骚扰或性霸凌,现行制度是教评会2/3出席
、2/3通过可解聘,并停聘1至4年,修法后降至1/2出席、1/2通过可解聘。若涉及儿少及
体罚霸凌者,现行制度也是“双2/3”可解聘,修法后降至2/3出席、1/2通过可解聘。其
他样态则维持现行“双2/3”解聘没变。
林腾蛟表示,教评会若有需要,可以寻求教师专业审查委员会协助,若校方迟不处理不适
任教师,也可以由主管机关迳行提交专审会,专审会决定解聘的比率依案件样态和教评会
相同。(蔡永彬/台北报导)
作者: candyrain821 (静谧.祕境)   2019-05-01 21:50:00
MOD???
作者: eunicecypher (kircheis)   2019-05-02 05:26:00
真的一点错都不能犯,根本是鼓励老师不要管太多酸民党工要不要去烟雾弹那篇献策一下
作者: totenkopf001 (骷髅)   2019-05-02 08:05:00
一套教材教一辈子的人还有脸说人wujay 快教我怎么弄才能一套教到退休
作者: candyrain821 (静谧.祕境)   2019-05-04 13:22:00
真的有这种喔?他应该还有别的长处,不然常常被弄到的学生跟家长们不可能会开心的。秘诀是什么?麻烦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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