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良心”恐丢饭碗…教师法修法 微罪条款惹议

楼主: ccc9002 (nostomania)   2019-04-27 20: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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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下周将逐条审查教师法修正草案,草案规定若遭判一年以上
徒刑且获缓刑等教师、有解聘必要,被称为“微罪条款”引发争议
。台科大副教授陈致晓昨表示,他去年发表对台南土地开发案的意
见,被台南市府自诉提告加重诽谤,若判刑确定恐丢工作。
高教工会昨开记者会表示,至少有十六名大专教师因参与社会或政
治运动遭移送或判刑,包括中兴大学教授庄秉洁、台大前助理教授
李明璁等,台科大电子工程系副教授陈致晓也是其中之一。未来此
类“社会良心”教师恐都得因公开发声或行动,而承受解聘威胁风
险。
教育部高教司司长朱俊彰回应指出,教育部保持最开放的沟通空间
和修法弹性,也不排除回过头采用原本教师法的条文。
# 说个笑话,搞社会运动起家的执政党,不准知识分子搞社会运动。
# 429若无法去立院拒绝再审恶修教师法及拒绝专审会入教师法如何发声
https://pse.is/F2B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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