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此次修法将教师担任行政工作列为义务

楼主: dinosaur610 (dinosaur)   2019-03-11 18:59:42
推 optimistic13: 在我们报考的教甄简章里就有写了,如果当初各位这 03/11 11:24
→ optimistic13: 么反感接行政,应该直接在复试时说清指明啊。
→ dinosaur610 : 考完才改,改了再怪罪老师没有在教甄考试前先反应? 03/11 16:22
→ dinosaur610 : 原来老师要有预知能力啊?你这个人比较实际?笑死
推 optimistic13: 正因为以前规范的不够完整,所以现在才要修法纳入法 03/11 16:40
→ optimistic13: 令使其完整。
→ wen17 : 今年改 不就在明年考的人之前了吗
有些人真的很可笑,说老师考教甄前自己没讲清楚,
我们考教甄前签的是考教甄前的简章,
有人硬要带风向成是老师自愿签现在改的新简章。
被戳破以后就开始说什么以前规范不够完整云云,
照你逻辑不是应该政府之前要先讲清楚?
从头到尾前后矛盾。
我也搞不清楚这些人是在演戏还是真的这么没逻辑。
当初我在年改前就说过了,
年改既然是30年后破产,大可立刻改未入职,
而且缓冲4年,让还没入职的人有选择权,都免强来得及。
现在这件事情也一样,
我教甄前签的约政府说改就改,完全不合理,
真的不晓得这么好理解的事情为什么还要打一堆字来解释,
一些整天护航政府扯这个党扯那个党的,
请问现在到底法条都哪个党在说要动的?
打从年改溯及既往开始,政府的承诺就已经被破坏了,
现在就是我当时说的效应,变成怎样?政府说动就动,反正都动过了。
等你50岁,政府突然把你的年金全部改成0,
顺便把你的薪水改成现在的1/5也会接受吧,低智商就继续白痴下去吧。
作者: candyrain821 (静谧.祕境)   2019-03-11 20:36:00
你讲的没错啊!既然已经打破诚信,后面出格的事当然就接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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