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教师介聘特偏学校加分问题

楼主: wush (wush)   2018-12-18 17:02:29
依照“偏远地区学校分级及认定标准”(公发布日:民国107年05月30日)──
第二条:偏远地区学校分为三级:极度偏远、特殊偏远和偏远。
查了一下,本学年度各县市已公告偏远地区学校
不少“偏远学校”从“偏远”提升为“特偏”或“极偏”。
举例来说,
106学年度屏东县枋山乡加禄国小为偏远学校,而107至109学年度改列为“特偏学校”。
106学年度屏东县牡丹乡牡丹国小为特偏学校,而107至109学年度改列为“极偏学校”。
甚至有的是直接从偏远学校改列为“极偏学校”。
依照“教师介聘他县巿服务作业要点”特殊加分:
服务于同一县(市)特殊偏远地区实际担任教学已满三年者,加三十分。
所以,想问的是,未来109学年度届满时,这些从“偏远”提升为“特偏”或“极偏”的学
校,介聘时,是否就能享有30分的加分待遇?(107至109学年度满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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