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高职教师须双证 将有缓冲期

楼主: chiayimayor (夢已經振動奮鬥毋通放)   2018-12-17 18:21:40
新闻出处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254504
教育部拟修正高中专业及技术科目教师的实务工作经验认定标准,从原先工作证、劳保证
明择一,改为两者皆要,引发教师反弹。不满者指出,有些教师将因难以取得证明,无法
参加教师甄试,且明年新学年上路,只剩半年,缓冲期不足。国教署回应说,预告阶段收
集各界意见,最后若仍予修改,会同步提供缓冲期。
预告阶段 收集意见
依“技术及职业教育法”规定,高职老师必须具备业界实务工作经验,依法须提供一年的
工作证明,或劳保、薪资单等。但教育部上月廿三日预告将修正认定标准,把工作证明、
劳保等择一的规定,改为兼具,且预定明年上路。
此案于行政院公共政策平台上引发批评,指草案更改将导致有人因证明不齐全,无法参加
教师甄试。另未毕业者只需补齐一个月实务经验就符合规定,已在职场者却需一年,显有
不公。
更有人点出,十年前未强制企业投劳保,或五人以下小公司免劳保等,认定标准修改后,
有些人恐因无法补齐实务经验证明,进而丧失教师甄试资格,痛批修法违宪。
教育部国教署组长韩春树表示,当初立法用意,希望高职老师在教书之前有业界经验,将
理论跟实务结合有利教学。此外,目前在校师培生规定实习一个月,但未来毕业后仍须补
足十一个月的实务经验,与其他人的标准一致。至于资历认定必须工作证跟劳保皆具,是
因为有学校反映难以辨识工作证的真伪。
面对反弹声浪,韩春树表示,此案仍在预告修法阶段,正在收集各界的意见,若修法后确
定要提供劳保证明,将会提供缓冲期限,不影响相关人的权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