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上老师好,
我于2017年申请至国外留停进修一年,
时间为2017/8/1-2018/7/31,
由于法规规定进修留停应以学期为单位,
因此预计于今年8/1申请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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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遇到以下状况:
课程结束后还有跟教授的meeting的关系,
最快也要到8/20左右才能回台,
(btw, 论文缴交期限为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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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人事表示,
应以学期为单位,
因此8/1必须入境台湾且亲到办理复职,
这跟我过去参阅他校前辈的经验有些出入,
想请问是否有其他老师也遇过类似状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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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以为,
应可先于8/1递交复职申请,
8/20返台补缴申请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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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拨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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