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喜欢的老师带她上床40次 小五女日记开

楼主: skyoun (skyoun)   2017-11-26 22:26:18
※ 引述《YOPOYOPO (痔疮小天使。)》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Q6J1bBb ]
: 作者: joug (好东西不签吗) 看板: Gossiping
: 标题: [新闻] 喜欢的老师带她上床40次 小五女日记开
: 时间: Sat Nov 25 16:57:04 2017
: 喜欢的老师带她上床40次 小五女日记开心写:梦想实现了!
: 一名国小老师阿夏(皆为化名)发现五年级女学生小芬对她有爱慕之情,竟然顺势和对方
: 发生性关系40多次,直到学生家长在手机里发现他的下体照才曝光,挨告后还搬出女童的
: 日记,强调少女是真心爱着老师,但仍被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刑9年。
(恕删)
发生在南投县,非偏远的乡下学校,当事人 (老师) 曾兼任主任
刑法
第 221 条
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或其他违反其意愿之方法而为性交
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第 222 条
犯前条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
二、对未满十四岁之男女犯之者。
三、对精神、身体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
四、以药剂犯之者。
五、对被害人施以凌虐者。
六、利用驾驶供公众或不特定人运输之交通工具之机会犯之者。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筑物、船舰或隐匿其内犯之者。
八、携带凶器犯之者。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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