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自由广场》听听偏乡学校的心声

楼主: sony577 (双姓:《姓名权》平等!)   2017-11-12 09:47:55
2017-11-11 06:00
◎ 陈剑贤
政府订定“偏远地区学校教育发展条例”(偏乡条例),规定甄选合格专任教师,确有困
难者,得控留教师编制员额三分之一以下之人事经费,以公开甄选方式进用代理教师,但
以台湾少子化及年金改革政策,正式教师缺是愈来愈少,目前教师甄试录取率不到二%,
只要学校开出正式教师缺,再偏远的学校都有流浪教师愿意去,就是绑约六年,流浪教师
还是趋之若鹜,最后即使以代理教师聘任,只要暑假照给薪水,不是现今只给十个月薪水
,加上久任奖金及其他偏乡加给,不怕请不到代理教师,因此控留三分之一人事经费,是
否多虑了。
偏乡条例规定村、里或部落办公处所距最近公立国民小学五公里以上无大众运输工具可到
达学校,只要辖内有学龄儿童就应设立分校分班,偏远地区学校不得因学生人数过少就裁
并,裁并校变成历史名词,如学生人数太少,一至六年级以混龄编班方式编成一班,称为
分班,各科教学,以混龄教学方式实施,是否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尤其国文、英文、数学
等基础学科教学是有理论层次的,即便精熟混龄教学,还是会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另外分
校(班)人数太少,亦会影响学生群育发展,而群育是现今公民社会的基础。
偏乡条例同意地方得以偏远地区学校为中心,结合该地区其他卫生、环保、灾害防救单位
等资源,相互支援与运用,似乎说明学生少只要几间教室上课就可以应付,至于校园、体
育场地就甭谈了,殊不知学校除知识传授外,境教是形塑学生品德、心性的地方,如此大
杂烩的综合空间,请问保障了学生的权益吗?
以我国交通的发达,只要中央政府持续补助学校专用交通车及司机人事、维护费用,安全
接送学生上下学,再以现有偏远地区学校为基础,充实学校的设备,应可以弭平城乡差距
,不必再走回头路设分校或分班。笔者建议,“偏远地区学校教育发展条例”送立法院院
会二读前,召开公听会,听取偏乡学校的心声,使偏乡条例及施行细则,更能符合偏乡学
校的需求,落实政府关怀偏乡地区学生的美意。
(作者为台东县议会秘书长,曾任台东县政府教育局局长)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1509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