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后年要出国进修一年
但是是带薪公派出国
服务单位也是公家单位
若届时我俩无小孩
不用育婴留职停薪理由的话
是否能申请留职停薪?
有在教育部网站看到此条文
不知是否有人有相关经验???
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 ( 民国 105 年 08 月 26 日 修正 )
第 4 条
教育人员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申请留职停薪,服务学校、机构或主管教
育行政机关不得拒绝:
七、配偶因公派赴国外工作或进修,其期间在一年以上须随同前往。
前项第四款以借调至其他公私立学校、政府机关(构)、民意机关、行政
法人、非以营利为目的之事业或团体担任与教学或研究专长领域相关职务
者为限。但下列情形,不在此限:
一、专科以上学校未兼任行政职务之专任教师,因产学合作,得借调至营
利事业担任与教学或研究专长领域相关之专职。
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
希望遇到有经验的人帮忙解惑
不然我就要申请国外的研究所了(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