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纯新制完全没有过渡期 是违宪的 

楼主: lixmiss (★49天★妳能收集幾滴淚?)   2017-06-29 08:28:59
违反信赖保护原则的依法都该给予缓冲期
所以纯新制跟新旧制一样都该给予缓冲期
全体纯新制老师瞬间延长32%的总工作年数
这是哪门子的缓冲期? 对全体纯新制教师而言
目前的改革已经违反宪法对于信赖保护原则中的过渡期
法规中提到:因公益之必要废止法规或修改内容致人民
客观上具体表现其因信赖而生之实体法上利益受损害
应采取合理之补救措施,或订定过渡期间之条款
俾减轻损害,方符宪法保障人民权利之意旨
对全体纯新制教师而言,跟新旧制的教师比较而言
完 全 没 有 过 渡 期 或 补 救 措 施
工会三法中提到对协商对象不得有差别对待
纯新制教师和新旧制教师都是当事人,也算协商对象
目前的改革就是差别对待
过渡期把纯新制完整的切割,真的很过分
为什么纯新制没有任何过渡期,我们也被骗了二十几年
依法律来说,所有现职老师都该有过渡期
而不是新旧制有,纯新制没有
今年刚考上正式老师的没有还算正常
至少他们是在明白改革后的制度仍决定来考的
纯新制的教师和新旧制的教师聘用的标准并没有不同阿
为什么纯新制就要被降等对待
就算出面游说的人没有纯新制的老师
立委们有专业的话,自己也该思考版本的公平性
立委们自己如果没有做足功课不要进国会殿堂好吗?
同样条件资格的一群人,为什么得到两种不同的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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