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技工友厨工或教保员于五一劳动加倍发工资

楼主: monbulichou (小风)   2017-04-10 21:39:26
http://www.keu.org.tw/keu/newView.aspx?keuNewsId=7401
【五一劳动节】学校若要技工友、厨工或教保员于五一劳动节出勤上班,需征得劳工同意
,并加倍发给工资。
●文:郑颖聪(全国教育产业总工会监事会召集人、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总干事)
一年一度的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每一年五月1日这一天,学校的技工友、厨工与教保员
等受雇劳工,往往仍在上班,没有休假。究竟学校的受雇劳工,在五一劳动节这个属于劳
工的日子,权益如何保障呢?
依照“劳动基准法”第37条规定:“内政部所定应放假之纪念日、节日、劳动节及其他中
央主管机关指定应放假之日,均应休假。”
“中华民国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六日修正之前项规定,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
“劳动基准法”第39条又规定:“第三十六条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条所定之休
假及第三十八条所定之特别休假,工资应由雇主照给。雇主经征得劳工同意于休假日工作
者,工资应加倍发给。因季节性关系有赶工必要,经劳工或工会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换言之,在五一劳动节这一天,学校若要技工友、厨工与教保员出勤,必须事先征得技工
友、厨工与教保员同意,当天的工资并要加倍发给。学校若未征得同意,即强制要求技工
友、厨工与教保员上班,或未加倍发给工资,即属违反劳基法。
【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是大高雄学校受雇者所组成的工会。若是各校技工友、厨工或教
保员会员,受到学校违反劳基法的对待,【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将会挺身而出,将学校
校长、以及教育局范巽绿局长,移送劳工局调解、甚或仲裁,以捍卫所有技工友、厨工及
教保员会员的权益。
当然,如果你不是【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会员,没有【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的屏蔽,
面对学校违法剥削受雇者应有的权利,那你只好自力救济、自求多福了。
因此,呼吁各校技工友、厨工与教保员,为确保自己权益,欢迎踊跃加入【高雄市教育产
业工会】。成为【高雄市教育产业工会】会员,就是跨出捍卫自己权益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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