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怀孕就历经前期安胎的不稳,一上课用力说话就会出点血,
至今日,我拿我的假单算了一下我这学年剩余的假
1.事假7天:余3.5天
2.病假28天(以前有安胎证明):余4.5天
3.产前假8天:余5.5天
预计4月中生产,想生完请假到6/30学期末,
如果我把产假42天(不含六日)从6/30倒推算,只推算到5/3那天,
再把我前面的事病产前用完,我只能请到4/14,
不过,因为医生说我可能会提早生4/1那周(满37周),
又考虑我服务的学校在偏乡,开车一趟要1小时/来回要2小时,时常会因开车宫缩,
所以我先生请我看能否在3/16-3/20(34-35周左右)开始先请假,降低早产的机率...
我想请益:
一、我可否只请育婴假1个月(6/1-6/30)?
我打算就把产假42天+其他事假余假往前请,就可以在35周开始请
==>听人事说,请育婴假不管几个月,都不能晋级?
那也就是会影响考绩变四条二吗?
二、若不请后面一个月的育婴假,那前面从3/20开始还缺的12天该怎么补?
-->我自算把余假都请完后,到3/20还差1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