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申请2名子女育婴留停一问

楼主: masaki0128 (当幸福来敲门)   2016-06-16 17:14:39
类似状况,搭原po问题,继续请教各位前辈...
这个月生下双胞胎,
我想请育婴假一年(8月中产假结束开始请到隔年6月)
我的疑问:
1.如果上半年用A孩子名义请,
下半年用B孩子的名义请,
这样是否可以一整年都可以请领育婴津贴?
2.如果以上是可行的,
是否需要要先办复职,才可以再请下半年?
还是一开始请假时就可以先办好。
3.对学校端而言,
是否因为我这样的请假方式,
必须要办理2次代理教师甄试。
谢谢大家....
※ 引述《pogn (我住的星球没有光)》之铭言:
: 育有大宝(近2岁),本月生产小宝,
: 为照顾两名子女,
: 打算产假结束开始请育婴假(今年8月中旬至明年7月上旬)
: 前六个月以大宝名义申请育婴津贴,后来用小宝名义申请
: 请假待产前,人事说以规定申请即可,
: 生产后,人事以电话告知:
: 1.留职停职需以学期为单位,育婴假要请到1月31日或7月31日才是
: 查了【教育人员留职停薪办法】第五条第2项
: “教师申请留职停薪之期间,应以学期为单位。
: 但因前条第一项各款(含育婴留停)以实际需求提出申请,
: 或因特殊事由经服务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
: 所以我在思考是否需要以学期为单位请假?
: 2.育婴津贴请领以六个月为单位申请,所以小宝要申请津贴也要请满六个月
: 但我查不到要请六个月的规定,只有查到【公教人员保险法】第12条
: “育婴留职停薪津贴:按被保险人育婴留职停薪当月起,往前推算六个
: 月保险俸(薪)额之平均数百分之六十计算。”
: 我有两个疑问:
: (1)育婴假至少要请六个月?
: (2)因前六个月以大宝名义请育婴,没有支薪,后来小宝可否申请津贴?
: 烦请先进分享相关讯息,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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