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育先进大家好,
小妹目前育婴假中但又怀孕了,
原先预计8/1复职,但预产期在9月中旬(剖腹产所以会在9/15-9/20之间)
有几点疑问想请教大家,给我一些建议,先谢谢大家
我在这次产假后,有打算以二宝额度再请一学年的育婴假
现在比较麻烦的是卡在原本8/1复职(8月需暑辅),
但9月中旬又要请产假,我担心学校方面会不方便招到代理老师
且那时候肚子也真的很大了自己一个人在异乡工作希望早点回乡待产,
另外以学生权益来说,带高一不到两周又请假我觉得对学生也不好
因此想问问看有经验的老师们:
1.我自己算从8/1到9/15有34个工作天,
请问我可以8/1后先请产前假8天,再请事病假26天直到9/15吗?
2.因为我不清楚复职后,事病假究竟是14天还是28天,
请问如果我请事病假那会需要医生证明吗?
因为我希望不需要用到医生证明,以免安胎名义会在校惹人非议
如果不要医生证明的话我可以请几天假呢?我有打算不够的天数想提早请产假
抱歉表达的有些凌乱,可能老师们会想说叫我直接问人事
但本校人事没有十分好沟通所以想先有个底再跟他讨论
希望大家能帮忙解惑,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