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已无师生关系的师生恋

楼主: likeyi (yo~)   2014-11-06 09:22:09
经过LAW版的版友给予的资料确定同学的说法是他记错了...真的有两光到,依刑法的概念
就是看犯行时的身分,所以依照我的问题来看,能证明应该会罚吧。只是不知道教师法的
处罚原则是否与刑法相同。
这篇...因为也有满多老师或版友们出来说出自己的意见我也不知道该不该删,就只好先让
它留着吧,也算有正反意见啦,这里比较偏向于伦理道德方面的讨论,就请大家别火气太
大,若版主觉得不适合请直接删掉本文吧,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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