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介聘至离岛(澎金马)

楼主: qqgogogo (ww)   2014-10-13 20:57:41
所以
从外县市学校 如台北
或是从本县市学校 如台东
申请调动 到绿岛国小
就会变成初聘教师
就要接受 离岛建设条例
被绑约6年
是这样??
※ 引述《chickenbutt (蓝色半音阶)》之铭言:
: ※ 引述《yoloki (45度的倾斜)》之铭言:
: : 请教各位老师
: : 原PO目前在北市市中心任教
: : 目前无家累 也曾经在北县偏远山区小学服务过
: : 一直想到离岛服务(澎 金 马)
: : 请问若介聘至离岛 是否会被离岛建设条列绑四年
: : "初聘教师需服务满四年 才能介聘回本岛"
: : 我的认知是从北市A校调往澎湖B校
: : 接B校聘书是第一年 是法规里所谓的"初聘教师"吗?
: : 谢谢 解答
: 今年103年1月8日离岛建设条例 修法
: 第 12-1 条 为保障离岛地区学生之受教权,离岛地区国民教育阶段初聘教师应服务六
: 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请介聘至台湾本岛地区学校。
: 初聘教师服务年限已经从4年改成6年囉~
: 另外,教师法施行细则 里面有提到
: 第 11 条 本法所称初聘,系指实习教师或合格教师接受学校第一次聘约或离职后重
: 新接受学校聘约者。
: 第 12 条 本法所称续聘,系指合格教师经学校初聘后,在同一学校继续接受聘约者
: 。
: 以上取自全国法规数据库, 给原po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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