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台湾宪法即能参与国际社会(下)◎宗像隆 …

楼主: murphys (YES TAIWAN !)   2004-06-13 14:07:03
制定台湾宪法即能参与国际社会(下)◎宗像隆幸著/侯荣邦译。
(台湾日报 2004.6.13)
然而因在韩战与中国军战斗的美国,牺牲不少美国人,终于对中国采取围堵政策,
长期继续拥护仅统治台湾的蒋政权为中国的代表,其结果引起这异常的状态。蒋政权若
放弃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地位,一瞬间中国代表权问题立刻消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安
理会常任理事国加入联合国,蒋政权以一会员国留在联合国,岂不顺理成章。
华府错误解读蒋政权
蒋介石一直说“唯有一个中国,中华民国政府为其正统政府”。这是联合国一安理
会常任理事国当然的发言,但是,美国错误解读蒋介石的发言是其真正的心声,因此美
国为了确保蒋政权的席位,向联合国提两项决议案。
一为“造成剥夺国民政府在联合国的代表权的任何提案都是基于联合国宪章第18条
的重要问题”,即所谓“逆重要事项指定”决议案。也就是说要将蒋政权从联合国驱逐
,必须联合国大会3分之2以上多数同意的决议案。另一为“建议确认北京政府的代表权
,同时赋予安理会5常任理事国之一的席位。 并确认国民政府继续拥有代表权,即所谓
“双重代表制”决议案。惟“逆重要事项指定”在联合国大会被否决,且因阿尔巴尼亚
案通过,第二项提案的“双重代表制”案无付诸表决而终了。假使美国案通过,也确定
蒋政权将失去常任理事国的席位。
美国不但与蒋政权有邦交,也缔结安全保障条约以确保台湾。所以美国若以“阿尔
巴尼亚案若通过邦交或安保条约都不得不废除”向蒋介石施压,使其放弃安理会常任理
事国的席位,蒋介石只有服从之外别无他途。
其实, 据说蒋政权的外交部长周书楷出席联合国大会前的9月13日在蒋政权的干部
集会中说明“留在联合国大会才是重要,若留在大会或许北京不会加入也不一定,纵使
北京加入联合国,我们也必须留在大会”。 9月15日的‘联合报’社论谓“联合国对我
们来说是非常大的财产,值得固守的阵地。如果轻易从联合国脱退, 不可能寻找出第2
个联合国”。当然这若无独裁者蒋介石的允许,不可能提出这样内容的问题。美国政府
若对台湾的内部情势稍加注意,应该会知道,可惜华盛顿对台湾的内部情势理解不够,
昔今没有改变。和相信中国“若不驱逐蒋政权不加入联合国”的发言,同样的,为促使
中国加入联合国,参与策划驱逐蒋政权的诸国也不理解中国人。
虽然其正当性备受质疑的政权,惟被联合国驱逐的政权只有蒋政权而已,可见联合
国的席位被固守的强度。蒋政权若留在联合国,纵使延迟几年,中国应会加入联合国,
因为那是符合中国的国家利益。
中国漠视台湾人意志
联合国71年决议通过后,翌1972年,尼克森总统访问中国, 于2月28日发表美中共
同公报(上海公报)。关于台湾问题,在此公报先记载中国方面的主张后,美国的立场
表明如次。“美国认识到,在台湾海峡两边的所有中国人都认为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
中国的一部份。美国政府对这一立场不提异议。它重申它对由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
问题的关心。”
的确台湾也有中国人做这样的主张,台湾人的意愿完全被忽视。当时台湾处于戒严
令之下,如果台湾人对蒋政权的“一个中国”的论调表示异议,将立刻被逮捕,在秘密
军事法庭被判重刑,甚至被处死刑。但是台湾人已经争取到自由民主化,台湾人的政党
获取政权。“中国人自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已经不适合时宜。据说当初共同公报草案
为“台湾海峡两岸的所有人民”,因美国务院的意见而改为“所有的中国人”。(戴天
昭著‘台湾战后国际政治史’行人社、2001年刊、303页)
这是美国务院的卓见。1971年季辛吉访问中国,与周恩来会谈达10次之多,虽绝大
部分的时间用于讨论台湾问题,关于台湾人民的事情连一句也没提起过。中国领导人早
已忽视台湾人的意志,因为他们认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是不可能的,从而应该认为
美中共同公报的条项已失去效力。后来,美国与中国互相设置联络事务所,惟尼克森政
权到最后也没与中国正式建立邦交,而与蒋政权继续维持邦交以及安保条约。台湾因被
联合国驱逐,遂被排除于国际的安全保障体制外,为了阻止中国对台湾行使武力,尼克
森政权不能与蒋政权断交。这可说是美国对台湾采取“维持现状政策的开端。所以笔者
说美国的“维持现状”是暂时的权宜措施的政策而已。
1979年1月,美国卡特政权与中国正式建立邦交, 并对蒋政权通告断交与废除安保
条约。但是,美国制定台湾关系法,依据该国内法与台湾维持实质上的关系,并协力防
卫台湾。这是台湾被孤立于国际社会情况下,藉美国的军事力量以维持台湾海峡的和平
,即“维持现状”政策的继续。
台湾人民只要有坚定的意志,就能制定台湾宪法
蒋介石政权与尼克森政权的联合国对策失败,使台湾孤立于国际社会。但是,当时
的台湾人民处于不允许批判蒋介石政策失败的政治环境。蒋介石的独裁权力被其子蒋经
国所继承,迄1987年解除戒严令为止持续强权政治,所以在台湾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不足
自不待言。因此在台湾似乎有许多人误解台湾孤立于国际社会,源自中国的施压。
独立平等权不被承认
依据国际法,一切主权独立国家都具有“独立权”与“平等权”。所谓“独立权”
为以独立国家的身分具有参与国际社会的权利,所谓“平等权”为不论国家的大小,以
独立国家的身分具有在国际社会接受平等待遇的权利。所以不论如何的小国,均被世界
各国所承认,被承认参与联合国为首的国际机构,世界各国之中,只有台湾不被承认具
有“独立权”与“平等权”,诚为异常的事情。
但是,因为台湾的孤立状态已持续30年有余,所以许多台湾人民习惯了这种状态,
或许对这异常不感觉异常。又因为误解台湾孤立于国际社会是源自中国的施压,所以认
为“维持现状”也事非得已的人似乎也不少。否则,坚持“中华民国”的主张,在台湾
不可能行得通,其实这种主张正是台湾孤立于国际社会的根本原因。
改变“现状”开拓台湾参与国际社会之道,只有台湾人民才做得到的事。台湾的法
律上地位未定是因为存在于台湾的国家,还在使用已经消灭的中华民国国号之故,而非
否定台湾有主权者存在的事实。
人民自决权是以联合国宪章为首的国际法上承认的权利,可以说是已被确立的国际
法。尤其是以A公约与B公约构成的国际人权公约,其A公约、B公约完全同文在第一条揭
载“人民自决的权利”。其第一项规定“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凭这种权利自由决
定他们的政治地位,并自由谋求他们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人民自决权正
是所有人权的基本权利,所以这格外重要的条项揭载于国际人权公约第一条。
充分说明寻求美理解
无疑台湾主权者是台湾人民,台湾人民已经以主权者行使权利,选出自己的国会议
员与国家元首。台湾人民自己制定台湾宪法,废除被国际社会视为消灭的中华民国宪法
,台湾就充分具备被国际社会承认为主权国家的条件。台湾人民只要有坚定意志,就能
够制定自己本身的宪法。
为此,台湾最重要的是必须获得美国的理解。因为那也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所以
只要充分加以说明,美国应该可以理解。而且那也有助世界和平,世界各国也会表示欢
迎。的确只有中国会反对制定台湾宪法,像这样为干涉内政而行使武力,国际社会应不
容许的,万一中国行使武力,到底能够达到什么。
任何人都知道中国没有渡过台湾海峡占领台湾的军事能力,可能的是使用飞弹攻击
台湾,如果这样做,外国对中国的投资与技术提供将会停止,依靠其维持的中国经济将
会崩溃,中国共产党政权将濒临崩溃的危机。而且必须觉悟美军的军事动作以及国际的
制裁,中国对此了解很清楚,应不会做这种愚蠢的事才对。
台湾人民不屈服中国的威胁,举行三次的总统选举。无论中国何等的威吓,相信台
湾人民将制定台湾宪法,以开拓参与国际社会之道。
(作者为亚洲安保论坛干事) 2004-06-13【台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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