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与恶》有点仓促和理想的结局

楼主: angelstephen (山风岚)   2019-04-23 00:17:52
※ 引述《mamaes (mamaes)》之铭言:
: 我是不懂为什么王赦,只能在法扶律师、黑道律师做选择,
: 可是,如果王赦"专门挑选"罪证确著的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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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忙辩护脱罪,还整天打者废死的大旗,要帮忙减轻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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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王赦不应该当法扶律师,干脆专门帮黑道辩护就好。
王赦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加害者也能享有程序正义、确保人权,
如同剧末王赦老婆说:‘要赢喔!’
王赦苦笑回答:‘我们这个没有在赢的啦!’
许多人不愿意去理解保障人权与程序正义的意涵,
基于强烈而直观的正义感,
将程序正义的意图,定义为‘帮坏人脱罪’或‘协助坏人被鉴定为精神病患’
我猜想这是看过许多法律戏剧的经验(好莱坞演很多),
还有看过很多荒谬判例,以及对司法不信任而得到的直觉反应,
而包含关于人权的主张,则以受害者生命权遭加害者剥夺为由,
因此加害者不应得到法律上应有的权利,
最常的到的一句话就是:‘凶手有人权,那被害者呢?’
但你是否希望我们的法律就是罪证确凿时,
即使非危及他人生命的现行犯,也可以跳过程序就地正法?
这样的法律是否会达到更有效的吓阻?
而人类文明从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各种凌式刑罚,演变至今天的刑责内容,
或者从青天大老爷说了算,要铡就铡(其实也没那么容易)
演变到今天需要繁复的程序正义,原来是种文明倒退?
我并非法律相关科系或从业人员,因此无法详述,
但其实网络上可以查到许多相关辩证内容,其实是要不要读下去而已,
而你不一定要接受,但至少可以理解,
也因此可能从这部剧当中得到更多娱乐或知识。
律师的功能很多,或应该说身为人,对于自身职业的态度或作法有很多,
譬如电影林肯律师,他运用他的专业帮客户脱罪,但也教训了客户(通俗最爱的情节)
其实我不太懂韩国这案例的意思,
但我猜想您期望的可能是
作者: applepie0505 (苹果派)   2019-04-23 00:36:00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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