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我们与恶的距离-乱世用重典?

楼主: kevin05233 (kk)   2019-04-01 05:11:04
※ 引述《bettybuy (什么事都叫我分心)》之铭言:
: 看完想迅速的讨论一些问题
: 我的立场是偏理想派,主修社会学出身,略懂法律
: 也因为在工作上常接触的其实是大家认为超级该死的受刑人,所以立场可能有点偏颇
: 但超级欢迎不同角度的批评跟分享。
: 一、律师只是为了帮嫌犯脱罪而已吗?
: 我不是律师,我只知道在面对国家机器时,律师必须保障被告在刑事诉讼法上应有的权利
: 为什么要保障犯罪者的权利?我希望大家想想台湾知名的冤案,最出名的就是苏建和的案
: 子,而台湾著名冤案的共同点就是只靠自白定罪。也就是说,因为一些垃圾警察刑求的自
: 白就可以让一个入罪!这也促成后来刑事诉讼法的修法,156条第二项,自白不能当作
: 有罪的唯一证据。
: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81977
: 所以跟我们一般人民有什么关系?我们又不犯法!
: 这里用剧里思悦与思聪的状态说明,谁知道思聪会发疯跑去幼稚园拍片,妨害他人自由,
: 而思悦一夕间变加害者家属了,没有恶意也无伤人行为,在媒体的播送下,这一家人已经
: 被冠上有罪的标签,无罪推定原则有其道理,起诉都尚未起诉,为何可以自己当审判者,
: 审判他人有罪?这里有个案例大家可以看看,就是妈妈嘴事件时,被无辜波及的咖啡店
: 股东跟老板,真的有够衰,还被人肉骚扰,最后不起诉。
: 人生多舛,谁又知道你有没有哪天想申冤的时候......(被打
: 总之,律师的使命是守护程序的正义,不让检调及法院,因月底绩效而将一些案件
: 随便结案,尤其是他们超爱用简易判决处刑书面审解决一个案件,有时候有些被告又不
: 懂,明明还有可以待厘清的疑点,可是又不懂法律就算了的状况,其实满常听到的。
: 所以我个人总是认为,辩护制度让被告能公正公平的得到他应有的审判结果。
: 大家总是骂恐龙法官,有时候却不知道公诉案件检察官的不给力,也让法官无端被扣帽子
: ;还有总是骂恐龙法官,那为何大家还要唾弃辩护律师啊!法律审慎评估,不轻易将一个
: 人限制人身自由甚至死刑不好吗?其实我也是死刑派的,但我觉得也不该轻易判人死刑,
: 唉反正很矛盾啦,不谈死刑话题了。
: 正因为是法官是人,所以我们用法律来依法审判;也正因为无法有绝对的公平,所以渴求
: 程序正义不是吗?不然你以为西碧拉系统最公平吗?(欸错棚
: 二、乱世用重典?有用吗?
: 首先我们可以先想想台湾有很乱吗?新闻看太多?
: 但不多说十二点了!!明明想提一些点,不知不觉就这么晚了。
: 最近司法院又出了新的释字775,累犯刑度安捏,但其中有一份不同意见书,詹森林大
: 法官的表格,引地检署的执行案件判决确定情形的96~105年的数据,简单来说就是
: 虽然刑度变高,但累犯却越来越多安捏。
: 引几段话大家自己看看,连结在下面,有空可以下载来看看,不过J775有些我还是看
: 不懂,有错欢迎指证(抖)
: “则从犯罪学的观点来看,不必然是一种危险性较高之人,而是一种无法再社会化或更生
: 失败之人,如对于此种人再以累犯为由而加重其刑,不仅无从警惕其不再犯罪,反而更制
: 造其再度犯罪。”
: “前开统计资料清楚显示,10 年间(96 年至105 年)累犯人数没有明显减少,102 年至1
: 05 年之间,累犯人数甚至逐年增加。除96 年外,其余9 年间,每年累犯人数占被科刑人
: 数之比例,更均达四分之一(25%)以上;104 年与105 年,更分别超过29%及32%。换
: 言之,实证资料在在证明,累犯加重处罚之规定,完全不能警惕曾受有期徒刑执行之人,
: 于执行完毕后继续犯罪。”
: https://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_1.asp?expno=775
: 意见书在最下方有兴趣自己下载看吧。
: 最后讲一点点王赦律师角色
: 王赦到第四集为止,我是觉得都没刻划到点上,甚至觉得他的确有点烦人XD
: 但是如推文有人说的,他的出现给了大芝一个希望不是吗?恨能让一个人活多久?活得
: 多好?但也不是要你充满圣母大爱光喜自得,但如果你的恨终结了,报完仇了,你还剩
: 下什么?这是我一直对恨的无法理解。
: 嗯,有时候时代要进步真的就是要有这种讨厌鬼的感觉。
: 做个小结尾
: 打这篇很抖,版上一定更多强者,敝人真的献丑了,有问题欢迎指正跟讨论(抖抖
: 然后最近看到酒驾讨论,有一句话很印象深刻,大意是,实务工作做久了,有时候真的会
: 忘记受害者家属的心情。
: 是呢!所以公视这部影集真的很棒,他不仅做出加害者、还有被害者多线剧情,我们才可
: 以开始思考,究竟为什么时代越进步,犯罪率越高的这个问题。
: 引句敏迪选读的话:“别让他对你的认识,停留在他想像中邪恶的样子。”(3/18)
抱歉 因为觉的这篇讨论的很有趣
所以 藉用标题以回文方式说说感想
乱世用重典 我想到的是
为什么人类社会文明
需要用“典”来制约、规范行为?
如果人都是 “善” 的
是不是就不需要“典”?
是否就得证 人性本恶?
那我们与恶的距离是多少?
以本剧来说 给我的省思是
爱越多 与恶的距离越远(这不废话......

我们都用自己以为对的方式 去爱你爱的人
认为 “我是为你好 因为我爱你”
可是这种爱 往往却变成了恶的滋生
晓明妈:
“如果那时后让他去读他喜欢的机械....”
思聪爸:
“人家在帮你解决问题 你那什么态度...”
美眉:
“我只想要我的女儿平安....”
姊姊:“我不想换幼稚园”
这种爱的出发点 只是想让自己好受
但却造成被爱的人 心理上极大的负担
真正的爱 应该是体谅对方的处境
去除心中的我执
如同刘国昭对乔安
(恕无理 个人觉得刘国昭可以更细腻.不多言 以免引战 呵呵)
刘虽曾精神外遇 但那不代表他不爱乔安
相反的 他知道乔安需要走出伤痛
这是从对乔安好的角度出发去爱他
对照组就是晓明爸妈
他们只能在自责的深渊中沉沦
这出戏相当强大 能探索的议题更是沉重
不敢太多妄言 XDD
有时想想 自己与恶越来越近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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