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违停车旁“闪现”路人!男忽略“这规定”赔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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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3条规定,车辆行经施工路段,速限30公里。示意图。(记者谢介裕
摄)
2024/05/25 19:59
〔记者王捷/台南报导〕周姓妇人从路边违停货车旁冲出来,遭开曳引车的孙姓驾驶撞死
,一审判以过失致死判6个月徒刑,但孙男喊冤称,视线被施工区的违停货车挡住,且他
没超速。但二审指出,依规定行经施工区时速要降到30公里,因此孙男超速、未注意车前
状况是肇事主因,不过孙男与周妇家属和解,打了一年多官司,二审改判5个月徒刑。
这件死亡车祸发生在2022年,一审认定孙男未遵守交通规则,疏于注意车前状况,并超速
行驶,构成过失致死罪,但是孙男不服上诉,认为自己的行车速度为每小时50至55公里,
而该路段的速限为每小时60公里,因此他认为自己并未超速。
其次,孙男认为周妇的机车从违规停放的大货车空隙中突然冲出,他在距离仅约5公尺时
看到机车,急踩煞车仍无法避免碰撞,认为事故无法归咎于他,不过他仍与周妇家属达成
民事调解,支付了调解金,请求法院考虑对其进行缓刑宣告。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93条规定,车辆行经施工路段,速限30公里,但
孙男驾驶车速为每小时55至60公里,孙男在看到周女的机车时,距离尚有足够距离可以反
应,但他未能及时减速,未注意车前状况,构成过失。
虽然孙男已与周女家属达成民事调解,并支付了赔偿金,但考虑到其行为的严重性及对被
害人家庭造成的伤害,二审认为不适宜宣告缓刑,不过因为孙男自首,也与家属和解,经
历一年多的审判,刑期从6个月改判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