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是否有人曾在湾里收容所遭遇如文中所述,志工无法律根据的独断审查认养资格行为
?
另附作者原文删改前备份及曾为收容所宣传的发文纪录
https://imgur.com/a/uygjkhL
再附猫板另一篇讨论连结:
https://www.ptt.cc/bbs/cat/M.1659893466.A.6B9.html
内有板友亲身遭遇
稍后我也会寄信给动保处长信箱([email protected])询问是否属实
以免冤枉真正有爱心做好事的人
若有板友对此想表达意见也希望直接寄信给该信箱
或另寻更高层级的行政单位或地区议员协助厘清事实
※ [本文转录自 cat 看板 #1YxrvEhr ]
作者: monguly (胖狗鼻~) 看板: cat
标题: [问题] 认养条件
时间: Sun Aug 7 14:40:10 2022
感谢大家的意见!收获很多!
我们会做调整!
旧文大意如下:我们志工群删掉了以下认养人
1.认养还要约互动、还要通过审核才能第带猫、没时间跑那么多次的收容所
2.拒绝做门窗调整、因为自信猫不会跑出去、尽管给对方看了多篇开纱窗从脚边溜走的协寻
3.野猫还在亲训中、没有任何饲养或亲训经验但却要认养回去试试看、约互动当下就想出
手摸
4.ㄧ年内刚接到新工作实习中同时ㄧ年内刚搬到租屋处同时一年内还顺便刚养新宠物的人、
5.带着纸箱来互动要装成猫
这些拒绝条件被认为很过分
所以上来询问过分的点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