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林奕含全名 南市社会局:主管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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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作家林奕含自缢事件,卫福部保护服务司长张秀鸳今说,该事件属于社会瞩目案件、
重大治安事件,不需要隐去被害人姓名。之前说过公布姓名者恐触法的南市社会局,虽然
仍心存疑惑,但强调尊重中央主管机关决定。
台南市社会局今天发布新闻稿说,美女作家轻生后,该局上月28日上午10时许接获卫福部
保护司通知,指出出版社代发父母声明,公开受害者姓名恐有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3条
丶13-1(规定任何人不得以媒体或其他方法公开或揭露被害人之姓名及其他足资识别身分
之资讯,13条-1有罚责)的情形,要求台南市政府社会局处理。
因为声明提及被“诱奸”,虽然当事人已经不住在台南,社会局家防中心仍秉于职责,前
往林父诊所及林家户籍地家访关心,了解是否需提供专业协助,但因家中无人,并未与家
属接触。
虽然全案尚未明朗,但因卫福部要求台南市社会局处理,社会局随即代转通知给出版社,
同时代发新闻稿,提醒各单位注意,所有动作都是代为提醒通知,并没有要开罚,也没有
要求媒体不得报导。
由于性侵害防治法目的是为了保护被害人,社会局相关作为也是从这个角度出发,谈论或
公布加害人并无涉法,外界偏颇报导指称台南市要追究公布狼师姓名者,纯属误解,台南
市政府一定站在保护弱势,打击不法的一方,希望外界勿再以讹传讹。
台南市府社会局家暴防治中心主任郑妙君晚上表示,能不能公布被害人姓名,尊重中央主
管机关的决定,何况他们也不是新闻媒体的主管机关,可不可以公布被害人姓名,也不是
他们认定,最后公布者会不会被罚,也应由媒体主管机关决定。(刘荣辉/台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