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劳动局先前呼吁劳动部落实“7休1”,最后废止雇主“可酌情更动”休假周
期的函释,引发客运业大反弹。近日劳动局锁定《劳基法》第84-1条、俗称“责任
制条款”,要求若雇主不顾劳工身体状况还轮班、上夜班,就得废止约定书核备,
引发保全业者质疑,认为擅自废止影响更大,扬言出走到其他县市; 市府强调8月
底与业者协商后再决定实施日期。
劳工约定书 78%是保全
《劳基法》84-1条规定,允许部分职业雇主与劳工可约定工时,再向地方主管机关
核备,被劳团指是“过劳元凶”,近来要求废止的声浪不断。北市去年就有2万635
3名劳工签订约定书,又以保全业最多、占78%,其次则是房仲业。
北市劳动局今年1月修正“核备劳动基准法84-1约定书审查基准”, 新增若经查劳
工已领有脑心血管相关给付,或有医师建议应缩短工时、不适合夜间工作等状况,
若经劳检或员工反应,得废止原核备的约定书。换句话说,该名劳工的工时即回归
《劳基法》原有规定,从原本每月最高288小时,缩减到220小时(含加班46小时)。
业者增成本 员工更低薪
1名大型保全公司管理干部表示,一旦有员工废止约定书,回归《劳基法》 规定工
时,就必须增聘人手,等于最少要增加2万元成本,且该名员工也只能领到2万元基
本工资,根本太低、也不可行。他说,此举增加台北市保全业者的经营成本,现在
保全公司多,竞争又激烈,未来和设籍其他县市的保全业竞争标案,对北市业者不
公平。
台湾保全产业工会祕书长罗添福则认为,许多保全是因薪资低,迫于无奈才加班,
就曾有会员上完夜班又兼白天班,再上自己的夜班,连续36小时没有休息, 1个月
就上了400小时。一般保全月薪约25K,加上约定工时加班上限48小时, 上288小时
才能有30K。
8月底产官协调实施日
罗添福也提及,从事保全的劳工多是经济、年龄或教育程度较弱势,往往发生职灾
也找不到能求助的地方,或被业者“四两拨千金”解决,没有得到应有保障。他认
为,除废《劳基法》84-1,更应从调高基本工资做起,保全员就也不会再过劳。
劳动局职业安全科长李进钦表示,目前确实发现雇主违反规定,预计本月底先与业
者商谈,若仍不改善,不排除会有进一步动作。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814000318-260102
================PS.赖神我投了你八年,你的劳工局睡了八年你知道吗==============
======================是你无能还是不敢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