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东区] 违停车上没人难举证 开单不算

楼主: YourMom (幼蟒)   2016-02-23 08:44:35
违停车上没人难举证 开单不算
2016-02-23
〔记者黄文锽/台南报导〕刘姓男子在路旁违规停车,被员警拍照告发,刘男不服提起行
政诉讼,表示事发时自己在车上,不影响他车行动,要求免罚。法院审理后认为,刘男的
确违规停车,但员警执法时,未依照举发程序,放置罚单在汽车挡风玻璃上再拍照,且无
法证明刘男并不在场,判决罚单撤销。
刘姓男子于104年7月14日下午在东区某药局前临时停车,被警方以明显妨碍他人、车通行
为由,裁罚新台币900元 。刘男认为,事发时只有其妻子下车购物,本人与母亲在车上,
随时有注意周遭路况,且当时交通状况良好,并无对其他用路人造成影响,提起行政诉讼

警方指称, 该案是由员警巡逻发现,刘男将汽车停放于机慢车道上,并占用车道面积约3
分之2范围,显已妨碍其他用路人通行顺畅,因当场未发现车内有人,因此开单迳行举发。
法官审理时, 警局提出2张采证照片,举证刘男的确违规,且不在场。此外,员警并解释
,根据常理,驾驶人看到自己车子被员警拍照时,应该就会下车询问,但当天车内却没有
任何动作,可以推论刘男不在车内。
不过法官认为,因该汽车前后挡风玻璃均贴有反光贴纸,无法证明刘男并不在车内。且就
算刘男人在车上,也未必时刻注意是否有人来拍照。
法官认为,员警如果在拍照前,先将迳行举发单夹在汽车挡风玻璃上再拍照取证,就可证
明刘男不在现场。这样就不会发生无从举证刘男在不在现场,是否符合迳行举发要件的问
题,也因行政瑕疵,判决刘男免罚。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961081
法官der神圣法律逻辑
员警车前拍违停->无法证明车主不在
夹在玻璃拍违停->可以证明车主不在
作者: Uzen (刚好路过的乡民)   2016-02-23 08:54:00
违停就是违停,乖乖坐在车上让人开单就免罚?
作者: TohnoMinagi (远野)   2016-02-23 08:57:00
只要不下车,停在快车道中间睡觉也安然无事
作者: skyapple (~林檎=苹果~)   2016-02-23 09:02:00
以后隔热纸贴黑一点,爱停哪就停哪䁖~
作者: emperor0918 (打个几球啊)   2016-02-23 09:03:00
脑残无上限……
作者: midipore (沉默の笔记)   2016-02-23 09:21:00
检举机制明显有问题,管你是不是在车上,停在慢车道、红线就是违停。
作者: joe777736 (joe777736)   2016-02-23 09:23:00
贴隔热送永久违停保固耶,超划算的啦!
作者: luka921222 (Luka)   2016-02-23 09:25:00
法官跟违停废物的理由==反光贴纸大卖囉
作者: mecca (咩卡)   2016-02-23 09:38:00
现在录影这么方便 以后都用录影的,可拍车拍驾驶拍红线拍车牌一镜到底没有争议
作者: moho831 (飞雪)   2016-02-23 09:58:00
东宁网球场的违规停车先处理吧
作者: amilus8250 (艾密拉斯)   2016-02-23 10:20:00
吵这个...修交管条例不是比较简单!!从宽认定,让检举人跟警察都好做事。
作者: knighthgink (聖陵)   2016-02-23 10:34:00
据我在检举的经验,警方都是靠两张看得出违规事实的连续照片来进行开单,看他们在火车站前取缔也都是看起来在拍照而已,不知道能不能像我一样都是录影再撷取两张快照来举发,有相关人士要出来说明一下吗?是现行法规就是说两张还是怎样,如果只能靠两张的话,从前面拍违停位置但挡风玻璃看不到里面,另一张要拍到侧面和车牌就很难了,除非开电子罚单直接附影片。
作者: ding2599 (gfdgdfgd)   2016-02-23 10:36:00
有心检举就拍多张明确照片 不然警察也不敢开
作者: seraphic298 (seraphic298)   2016-02-23 10:44:00
脑残法官 要不要破窗拍照算了
作者: Uzen (刚好路过的乡民)   2016-02-23 10:49:00
可以打去各分局交通组问问,某区承办人曾经说一定要拍到驾驶座他才会开单,因为他担心有民众恶意检举串改照片时间,他还说驾驶申诉成功他会被惩处...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02-23 11:48:00
呵呵民众拍照检举,鸽子会拿看不见驾驶座有无驾驶搪塞,如今自己拍被电刚好而已
作者: tostcamp (aliez)   2016-02-23 13:00:00
所以,老公马路上并排停车,老婆下车排队买泡沫红茶 是ok的了?!
作者: CutQoo (Qoo有种果汁真好喝)   2016-02-23 13:02:00
所以马路未停并排两辆汽车,只要有人坐在车上就没事吗?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16-02-23 14:02:00
法官就是垃圾
作者: slink93 (要有铜锂锌)   2016-02-23 14:03:00
违停开单还要管车上有没有人、果然是鬼岛
作者: zhou (斌拉登潜水壳)   2016-02-23 14:53:00
脑残法官 违停就该罚还吵这么多 帮忙补推
作者: knighthgink (聖陵)   2016-02-23 15:57:00
我想应该有不少人不知道这个案子到底是红线还是黄线吧!黄线驾驶于车位上可临停5分种还是3分钟忘了,红线是连停都不能停的。如果吃了2/3车道不管是不是黄线都违规的话,还会管他驾驶在不在车上吗?所以我推测根本无法可罚占用2/3车道这个事实
作者: XBUCKXMR (träume)   2016-02-23 16:33:00
楼上 违规停车不只有红黄线的判断标准...法官判撤销的原因是因为法官认为员警违反迳行举发所以判决撤销不是该车主没有违规停车的事实
作者: knighthgink (聖陵)   2016-02-23 16:56:00
唉 重新审视了一下内文 原来纯粹只是因为没有先夹单子再拍照zzz 被底下推文误导了 QQ
作者: eric791112 (ericfu)   2016-02-23 18:56:00
程序>>>>>实体,别被小呆呆误导
作者: ooQss (吃喝拉撒~)   2016-02-24 00:22:00
所以说,台湾法官能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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