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剂漂白豆芽菜 二审仍判八个月
台南市仁德区一处地下工厂,被控从2004年起以工业用漂白剂漂白豆芽菜,将有致癌疑虑
的豆芽菜销到台南、高雄传统市场及餐厅,检警去年2月会同卫生局破获这处工厂,查扣
俗称“保险粉”的工业级漂白剂等药剂。
由于没有文献资料证明保险粉用于蔬菜漂白、防腐会危害人体健康,加上卫生福利部食品
药物管理署亦函称“依现有资料无法确定保险粉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情形,现也缺乏保险粉
用于蔬菜漂白、防腐是否会危害人体健康之文献资料。”因此二审法官日前驳回台南地检
署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仍依《食品卫生管理法》旧法,判处负责人邱尔为8个月徒刑,
可易科罚金,员工郑保安5个月,缓刑2年,药剂业务员黄祺荣6个月,可易科罚金。
二审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被告邱尔为(42岁)是地下豆芽菜工厂负责人,他聘请父亲的
老员工郑保安(56岁)从每晚10时到隔天清晨5时,在仁德区昆仑街的工厂清洗豆芽菜。
邱尔为为求豆芽菜更白、更保鲜、更具卖相,向嘉义市“台荣食品原料公司”业务员黄祺
荣(35岁)购买俗称“保险粉”的低亚硫酸钠及次氯酸钠。
2004年起,邱尔为、郑保安用绿豆培育发芽成豆芽菜,出货前以保险粉、次氯酸钠添入水
槽机浸泡10分钟,让豆芽菜保鲜、更具卖相,每天生产1800到3600公斤,再以每公斤8元
价格销售到台南、高雄餐厅及各传统市场,生意相当好,估计10年来,销售1万800吨,获
利9000万元。(辛启松/台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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