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回(原文下面太多了XD
1.
4.11M 4.5M
基本上适法性问题...没啥存在的可能
(连法律都有程序可修改何况只是98年核定的规划计画)
就算王工程师被政府耍贱的4.11M阴了...
但政府就是丢出4.5M这张牌(而且铁工局说 比照北高地下化案例)
王工程师要继续采用4.11M那是不是要说服比4.5M更安全...?
(而不是丢一句政府98年计画就是4.11M 因为这样完全没说服力)
(而且自救会不信任政府版 那更应该先检讨到底是4.11好 还是4.5好?)
个人意见:
4.5M安全系数就是比4.11M佳
所以才不管适法性问题...
个人会选择4.5M XD
除非有人举证4.11安全系数更佳...
2.
拆除面积
政府版有套图..
王工程师版的依据在哪?
原PO您学地政的...
应该知道地籍图...取得不难吧?
至少拿政府版的出来在画上去也可以...
3.另外
不用提猫览事件...(两个工程性质差很多)
王工程师在大地(或地质钻探)的经验和知识 绝对>>>轨道工程
当初王工程师提出的质疑不少凭据是清清楚楚的...
不像这次很多东西沿用政府版本(EX4.11M)
PS.个人很期待王工程师说明列车在上面跑
然后增加的作用力只有"车头"重量另外+冲击30%的依据是?
曾有幸阅览过高铁当初规划评估文件
对于高架段及隧道段
对结构体 额外考量
绝对不是只有车头+冲击这种方式
(而是须考量 常态及最大挂载车厢 +常态及最大运量不同重量)
至于考量因素 不只冲击而已(前文已略提...振动.煞停.)
请记住 上面在跑的列车里都是人命...
我没说王工程师的方法有错...
因为我无法了解所有轨道工程规范...
但 人命关天 想知道估算依据应该不过分吧?
而政府版基本上没此问题
所以既然提了风险更高的工法
那是否真有把握说服民众接受新工法?
个人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