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mpro (éŽå®¢)
2013-02-18 08:56:41<原文恕删>
上班前PO一下,昨天晚上发文在
反台南铁路东移粉丝团的文章,主要目的还是希望双方能减少对立与纷争寻求双方的最大
共识。本文昨晚花了一个小时多时间打了2000多字,文章有点常还请看完不吝给予指教,
谢谢。
昨天晚上(六)回家才看到自救会总算把民间版的工法给公布出来了,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阿。从2/6号论坛到2/16(昨天)整整过了10天,原本打算春节期间好好拜读一下自救会的
工法,找几位认识的土木技师相互研究讨论一下。或许能提出一些折衷两全其美的方法。
但身为一个早就开始上班的人,现下这时间点就没办法仔细研究了。
先撇开工法施作的问题,(我先来点建议。不过是从难听的开始说,不然放最后面不会有
人注意。)
这篇文章吵吵闹闹的,吵到一整个莫名其妙的程度。还扯到之前的乐生案,这么缅怀过去
。
首先一开始:
"反台南铁路东移 这个政府彻头彻头就是一个诈骗集团!"
套一句电影台词: 未收功就骂脏话。
如果是一般个人帐号无法代表自救会就算了,自救会用官方帐号在骂人。这个铁路地下化
议题越来越多人关注,两方粉丝团加起来已经破3000,再加上一些隐性关心的人(没按赞
的人)总共算6000人就好。还用那种谩骂手段,要如何吸引大众去支持你们?
请记住
今天面对的不是施政满意度吊车尾的郝龙斌(大家会打落水狗),而是施政满意度第一名的
赖市长。用同样的手段,会出现不同的声音。
之后还扯到个人的身分问题,然后再扯到
"台南铁路东移 杨兹, "我挺政府滥征民地"的许多人跟本不是台南人, 还跟他们谈什么台
南人应有的气度"
真的再次拜托,要讲这些言论用个人帐号来讲好吗?
官方帐号代表官方发言,照这样逻辑那王伟民工程师也可以 谢谢再连络不是吗?
好~比较难听的建议讲完了,现在来说对大众都有好处的建议。(包含公部门,市政府,铁工
局,中央单位,对人民也有好处 对王伟民工程师也有好处,对自救会而言当然也有好处)
综合正反双方的意见
1.挺台南铁路地下化的人,无怪乎不是提出 王伟民工程师要实际去施作此工程,嘴巴提
出来的工法,实际施作的人不是他,出事情不用扛责任都是铁工局和市府的错对吧?
2.自救会主要还是在讲他们的工法一定可行,不会有拆迁问题。论坛上王伟民工程师有说
工进(就是指工程进度)也短,预算也不会出问题这些都没错吧。
那综合双方面的意见做好的做法就是
依据 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六条 特殊采购
机关办理采购,得依实际需要,规定投标厂商之基本资格。
特殊或巨额之采购,须由具有相当经验、实绩、人力、财力、设备等之厂商始能担任者,
得另规定投标厂商之特定资格。
以及 工程会 投标厂商资格与特殊或巨额采购认定标准
第六条 工程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殊采购:
三、开挖深度在十五公尺以上者。
四、兴建隧道,长度在一千公尺以上者。
五、于地面下或水面下施工者。
六、使用特殊施工方法或技术者。
七、古蹟构造物之修建或拆迁。
八、其他经主管机关认定者。
从三~六看来铁路地下化毫无疑问的是特殊采购。
既然王伟民工程师这么行,那所属营造厂或顾问公司肯定能轻松通过审查来投标这个工程
。这一关就过不了,更不用讲什么技术层面的问题了。(既然王工程师说的 行之有年,他
来做不成问题,肯定经验丰富。)
再依据 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五条 替代方案
机关得于招标文件中规定,允许厂商在不降低原有功能条件下,得就技术、工法、材料或
设备,提出可缩减工期、减省经费或提高效率之替代方案。其实施办法,由主管机关定之
。
履约中,得标厂商如认为有新材料、新技术、新工法较契约原标示者更优或对机关更有利
者,厂商得参考“采购契约要项”第21点,向机关申请契约变更。
总之,就是地下化工程发包的时候,由王伟民工程师去投标。得标之后再提出替代方案取
代铁工局做法。
(替代方案这方式,台湾行之有年。大陆工程施作台湾高铁前的桥梁工程用预铸节块吊装
工法取代旧有工法。)
既然王工程师标榜工期最短 工程经费也少 拆迁户为零 又不会有工安意外的新工法。工
程经总费也少的前提下,现行最低价得标的招标方式,王工程师一定会得标。在由他提出
替代方案变更工法,经由铁工局 交通部 审计部去审,合理的话就会通过。(那么多优点
没理由不通过。铁工局一开始反对是因为"只有"他们要扛责任,民间版不用负责才会反对
,现阶段王工程师也要面对责任问题)
对大众的好处:
一.对公部门
1.市政府-
A.避免继续纠纷,易可解决烫手山芋。
B.工进缩短,大幅减少交通黑暗期。(王工程师提的工期短)
2.铁工局-
A.找到技术最佳的营造厂。
B.用更低的预算,减少纳税人血汗钱。
C.避免一直被吃豆腐。
D.可学习更佳的原地地下化施工技术,做为下次经验的借镜。(嘉义市在排队了)
3.中央单位-工程预算更少,减轻财务负担。
二.对一般民众而言
1.花费更少人民纳税钱。
2.工期更短,缩短交通黑暗期。
3.让大台南能快速进步,市政缝合。
三.对王伟民工程师而言,更可名利双收
若新工法可行
1.工程技术专家名声更加出名。
2.得标工程,能赚钱。
3.工期较短,资金周转也会较容易。
4.做大善事,解决自救会拆解及市政府的难题。
但若新工法施作后发现不可行:
(EX:开始沉陷,但还可以挽救一切重来的程度)
1.王工程师要扛责任, 不然一开始用讲的对铁工局太过吃亏。
2.巨额亏损是跑不掉的。
想来 王工程师都挂保证他的工法不会出事,这一点应该用不到只是好意提醒。
四.对自救会而言
1.王工程师得标不会拆迁任何房屋。(论坛上提的)
2.交通黑暗期缩短,对居民安全也有保障。
3.土地增值益处。
4.能继续安家就业。
讲了那么多,仔细看完的人想想,对四方都只有好处对吧。对王工程师而言有风险,但都
是他自己挂保证不会有问题的风险。
主要还是架构在 王工程师去投标,他提的工法真的可行,预算又低,工进也短全都无误
的情况下。满足.挺台南铁路地下化的人质疑,也满足 自救会不拆迁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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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希望大家能好好谈谈。
发了很多文章都是站在客观立场去建议,也建议多找几位教授替自救会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