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鉴,公平吗?

楼主: rotpili (黄帝)   2007-06-28 13:28:24
黄帝颖 /台湾青年智库法学中心筹备委员
日前媒体报导教育评鉴“未通过”的大学系所并明确指出系所名称
,虽此系教育部委托高等教育评鉴中心基金会办理的大学系所评鉴
,以“目标、特色与自我改善”、“课程设计与教师教学”、“学
生学习与学生事务”、“研究与专业表现”及“及毕业生表现”为
主要判断标准,目的系为确保教学品质,立意看似良善,惟评鉴未
通过者,有者乃新设立之系所、有者为刚通过升格之学校,其多有
课程未完全开设、教师尚未聘足、学生尚未毕业之问题,则就高等
教育评鉴中心基金会之判准观之,究能如何评鉴其办学绩效?公平
与否?不无争议;又评鉴未过之系所中,有者乃国内“独创”之学
术整合研究所,其评鉴如何比较,亦让人质疑。
其次,教育部作为我国大学之主管机关,对于大学“学术自由”之
保障亦负维护之责任,纵委托民间机构办理评鉴,亦非因此即免去
其保障学术自由之保护义务,国家仍应提供各校完整的救济管道与
辅导改善之机会,惟今教育部似放任受托机构任意将评鉴结果公诸
媒体,造成各学校系所名誉之损害,进而影响学术机构之研究与办
学,实有侵害大学受宪法学术自由保障之虞,因此,不论从事前评
鉴判准与事后评鉴结果处置与救济制度予以检视,教育部及受托机
构疑事先纵容评鉴判准有“非客观、不公平”疑虑又事后容许媒体
未审先判且未提供完整的救济制度,为吾人所难认同。
最后,浅见以为,若上开大学系所教育评鉴制度之形成能本于学术
自由核心本旨,以客观公正的判准评鉴各校办学且赋予完整的制度
与程序保障,应有助于我国学术自由与教育品质之提升;反之,若
教育评鉴流于少数人士的主观恣意与专断,除有威权再现、家长主
义萌生之虞,对于我国学术自由之建构,将处于极为不利之状态,
教育部与相关单位不可不慎啊!
东森新闻报2007/06/24 00:13
http://www.ettoday.com/2007/06/24/142-2115602.htm
作者: biolaw (堅持良知與慈悲心)   2007-07-01 21:29:00
我也觉得该次评鉴过于草率且未客观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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